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就业服务力量,规范加强我县就业驿站建设,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近就地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家就业驿站,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需遴选一家机构负责2026年陆河县就业驿站项目建设运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一家具有就业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机构或各类服务示范站(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站、“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承担陆河县就业驿站的建设并负责建成后的日常管理运营工作。
二、服务期限:3年
三、遴选规则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申报单位资质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结果确定1家建设运营单位,如报名参加单位只有1家,则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入选为建设运营单位。
四、项目预算金额
就业驿站扶持建设资金不高于壹拾万元(¥100000.00)。
五、遴选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机构或经人社部门核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证照齐全、制度完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机构及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可利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场地可使用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日常办公条件。
(四)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人以上,劳动者纳入实名制管理,登记在册。
六、服务功能
申报建设运营就业驿站的单位具备并提供以下5项服务:
(一)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形成就业服务档案不少于150人次/年。
(二)采集就业岗位。收集周边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等用工单位的岗位信息,鼓励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采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年。
(三)开展供需匹配。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上门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测评,为求职者提供更多服务。进行人岗匹配不少于150人次/年,其中匹配成功不少于80人次/年。
(四)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活动场次不少于5场/年。
(五)开展就业援助。定期开展调查排摸,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补贴应发尽发。对重点人群提供就业援助不少于30人次/年。
七、遴选流程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市场人才部(陆河县城人民中路156号)。
3.报名联系人:彭益凡 联系电话:0660-5662698。
4.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6年陆河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单位人员花名册》(附件2)、《承诺函》(附件3);
②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机构申请需提供),各类示范站提供双方协议;
④申报单位服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申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申报场地图片;
⑤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三)资格初审
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照遴选要求的参选条件对报名的单位进行初审,筛选并整理出合格单位名单。
(四)综合评分
评审组根据《遴选机构综合评分表》(附件4)并结合参选单位实际情况就各项指标进行打分。
(五)确定选用机构、公示
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机构为入围合作机构;如果综合得分相同,则由评审组进行投票确定终选结果。并将结果在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认定并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陆河县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机构,并与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建设运营管理协议。
3.承诺函
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