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农村村民合法居住权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及《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关于印发<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农农〔2023〕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陆河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5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间内通过信函、网络、电话等方式向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反馈。
邮寄地址:陆河县朝阳路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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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Lhxjgg@126.com
联系电话:0660-5662057
附件:陆河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陆河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陆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