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镇政府正、副镇长履历、分工。

  2.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镇政府办公室及内设机构职能。

  3.镇政府工作规则。  

  4.以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5.镇政府工作报告。

  6. 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镇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信息。  

  8.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地址为http://www.luhe.gov.cn/lhhtz/。此外,还通过新闻发布会等辅助方式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he.gov.cn/lhhtz/)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部分,其中“组织机构”划分为“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三个信息子类,“其他”划分为“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三个信息子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发文日期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3.主动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吉安路河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660-5528296。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采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邮寄地址见本《指南》第三点。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0229/choice。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申请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告知补正后截止日期将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20个工作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三)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机关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河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吉安路河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

  电话:(0660-5528296)、传真(0660-5506894)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邮政编码:516700  

  电子邮箱:lhhtzzf@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陆河县河田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