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关于《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陆河县进藏兵员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5-01-08 08:57
  • 来源: 陆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一、相关背景

  2022年8月15日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军分区印发的《汕尾市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义务兵优待办法》(汕府〔2022〕49号)废止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汕尾市进藏兵员优待办法》(汕府〔2000〕33号)。经核查,2005年1月17日陆河县人民政府依据《汕尾市进藏兵员优待办法》制定并印发了《陆河县进藏兵员优待办法》(陆河府〔2005〕8号),由于《汕尾市进藏兵员优待办法》(汕府〔2000〕33号)已废止,为做好进藏兵员优待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做到上下一致,应当废止《陆河县进藏兵员优待办法》(陆河府〔2005〕8号)。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汕尾市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义务兵优待办法》的通知(汕府〔2022〕49号)

  2、印发《汕尾市进藏兵员优待办法》的通知(汕府〔2000〕33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废止《陆河县进藏兵员优待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