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定期确定并公布”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3〕87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各地需开展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工作”。
二、基准地价概念
本次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是在陆河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园地、林地、草地的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于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作为正常的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下的土地价格,反映土地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的整体变化趋势,是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的重要基础数据,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编制过程
本次陆河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于2022年10月开始启动,经过了外业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内业评估、意见征询、公开听证、专家评审之后,经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四、本次基准地价成果重要内容
1.估价期日
本轮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2.工作范围和对象
本次陆河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的工作范围为陆河县全域范围内的园地、林地、草地。
3.本次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园林草地基准地价项目对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草地五个地类进行测算,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价格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均为50年,集体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集体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均为30年,林地为70年。
基本设施状况为:果园按照种植柑橘的种植条件,茶园按照以采茶青为主的茶树的种植条件,其他园地按照种植青梅的种植条件,林地按照种植经济林(桉树)的种植条件,草地按照现状尚未开发需改造达到耕作利用条件。
4.本次园、林、草地各级别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国有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其中国有果园最高为30800元/亩,最低22100元/亩;国有茶园最高为38600元/亩,最低26500元/亩;国有其他园地最高29600元/亩,最低21200元/亩;国有林地最高11100元/亩,最低6900元/亩;国有草地最高9600元/亩,最低6500元/亩。
本次集体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其中集体果园最高为24300元/亩,最低17500元/亩;集体茶园最高为30600元/亩,最低21000元/亩;集体其他园地最高为23400元/亩,最低为16800元/亩;集体林地最高为12400元/亩,最低为7700元/亩;集体草地最高为7700元/亩,最低为5200元/亩。
五、基准地价成果的应用方向
1.园林草地的交易包括土地出让、土地流转;
2.课税;
3.清产核资;
4.为公众了解本地区的地价政策提供技术平台。
六、实施日期:2024年10月24日起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0660-566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