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自然资公字〔2024〕257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陆河县水唇镇新丰村委竹江村部分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详见附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 索引号: | 11441523MB2C95307Q/2024-0034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 名称: |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2024〕257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
| 主题词: | |||
陆河自然资公字〔2024〕257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陆河县水唇镇新丰村委竹江村部分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详见附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预编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1 |
彭潮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陆河县水唇镇新丰村委竹江村29号 |
XF275 |
176.99 |
322.75 |
住宅 |
/ |
主办单位: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5663116
粤公网安备44152302000010号
粤ICP备050261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2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