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自然资公字〔2023〕406号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陆河自然资公字〔2023〕406号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