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自然资公字〔2023〕274号
不动产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南万镇长坑村委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依职权注销(详见附表),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联系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罗烈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陆河县南万镇长坑村委朱派村
441523003012JC00001F00010001
宗地面积:25.37建筑面积:25.37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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