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医保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汕医保函〔2022〕171号)文件要求,结合《陆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医保基金检查计划》,制定《陆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的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杜绝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消除医保基金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实行“双随机”执法。深入推进监管与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随机抽查。
二、工作基本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实施、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随机抽取,随机选派。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规范监管自由裁量权,避免随意性检查。
全面覆盖,全面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应涵盖抽查工作计划的全部检查事项,对抽取的检查对象100%完成检查。
结果公示,公开透明。检查结果公开,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本部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抽查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抽查事项
医保政策落实、医保基金使用、协议落实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管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监管对象,可以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检查结果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将线索移送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陆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