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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MB2C95681F/2024-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5-14
名称: 以案说法 | 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违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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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违法!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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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等人涉嫌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2023年7月,泉州市医保局对生育保险疑点数据进行核查,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泉州市某公司的3名参保人员疑似存在以挂靠形式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行为。

  经核查,林某某等3名参保人员在生育期间参保缴费,申领生育津贴后短时间内停止参保,涉嫌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涉及金额56274.39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八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泉州市医保局已追回骗保金额,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的后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均涉嫌违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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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医保骗保犯罪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原标题:【以案说法】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违法!

来源 | 福建医疗保障、中国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