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陆河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陆河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陆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统、依法行政,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全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扎实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精神
陆河县统计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与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统计局有关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日常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持续深化统计数据分析,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时刻要求统计数据必须做到应统尽统、数出有据、如实上报,保证数据真实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投身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中,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切实将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到实处,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三、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事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32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思想教育工作。二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陆河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标准》《统计执法责任制》等内部制度,明确了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方面,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按规定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过程记录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方面,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和标准,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情节复杂或拟作出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摆在同统计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系统化、常态化推进学法用法工作。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与示范引领,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学习重点内容,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局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重要法律,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丰富学习形式与载体,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等形式,通过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同时鼓励干部依托“学习强国”、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载体开展自主学习,全年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三会一课”学法6次,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注重以考促学、以用促效,组织全员参加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实现学法率、参考率、优秀率三个100%;坚持学用结合,在统计调查、数据审核、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职,着力推动形成“办文依法、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的工作机制,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与效能。
(三)开展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司法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部署,陆河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紧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统计领域涉企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等有力举措,深入整治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认真对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立足法治统计建设目标,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动统计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全面提升,为营造公平透明的统计法治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四)强化统计监督,优化法治生态。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对接并配合市统计局执法工作,全程参与其组织的执法行动,确保统计执法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联合市统计局对8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并独立开展检查1家,有效传导执法压力,推动统计执法职能落到实处,树立统计法治权威。二是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核查。严格执行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对在库“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资料及其数据质量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杜绝违规入退库情况。同时,持续健全常态化统计查询制度,除依托统计云平台强化对“四上”企业数据的标记与在线查询外,进一步加大专项数据核查力度。聚焦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等重点统计指标,强化“随报随审随纠错”,着重数据间的关联审核与逻辑校验。对数据异常、总量较大、波动剧烈以及新增或变更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实地核查。全年累计核查企业超过100家,切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法治统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方面,深化基层一线精准服务。在每年定期举办的年报、定报集中培训中,实现统计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同步培训全覆盖。在日常工作中,紧密结合业务指导、基层调研、数据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等具体环节,开展“点对点”式、有针对性的法规宣传与辅导,切实强化源头对象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在基层一线营造了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多元化宣传渠道。依托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发布与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与理解。紧紧抓住“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普法小礼品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生动活泼、贴近群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2025年,已成功举办集中宣传活动2场,累计展出展板8块,悬挂横幅6条,发放各类统计法治宣传材料2000余份,有效扩大了统计法治的社会影响力,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统计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在数据审核、核查等环节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仍以广泛覆盖为主,针对不同行业、类型调查对象的个性化普法不足,部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深。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将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统计法》作为核心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紧密结合,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确保统计改革发展方向正确、根基牢固。
(二)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方面,持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资格,优化队伍结构,储备执法力量。另一方面,强化实战化培训与岗位锻炼,将参与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以案代训、结对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铁军。
(三)深化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提升普法精准性,针对不同行业、规模企业的特点与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普法内容与服务,特别是对新入库企业的“点对点”指导。强化警示教育,选取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发挥案例震慑作用,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自觉性。
(四)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技能提升,确保基层统计人员既懂业务、又懂法治,具备监测预警的基本能力。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将统计要求纳入行业日常管理,共同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测与指导。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筑牢依法统计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