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10月17日,省统计局积极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党员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5次集体学习暨第205期时代统计大讲堂,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从《统计法》修改的主要过程、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原则及主要内容等4个方面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分享交流组织推动《统计法》修改过程中的工作体会和感悟。
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作总结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和实施新修改《统计法》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统计机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多措并举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或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将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解读纳入各地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重要内容,深入推进送法下基层、送法入企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一以贯之推动统计制度机制建设。按照新修改《统计法》精神,及时研究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各级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三是驰而不息抓好统计法治能力建设。认真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更新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充实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认真做好年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稿件来源:省局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