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陆河县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陆河县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