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公共工程审计
审计发现问题:项目竣工图未按现场实际建设情况编制
陆河县审计局对某镇政府实施的陆河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审计调查时发现,该项目民房外立面整治工程竣工图编制建设瓦屋面工程量7570.5m,建设树脂瓦宽度1.2m,涉及面积9084.6㎡。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建设树脂瓦宽度0.8m,合计面积6056.4㎡,多计了工程量3028.2㎡,涉及招投标清单价488297.2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82]建发施字50号)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的规定。
对此,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结算时扣除该部分工程价款,据实结算,今后加强项目现场监管,严把项目质量关。通过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主体行为,促进节省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