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上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007254812G/2023-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上护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3
名称: 上护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上护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陆河县摸排整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铲草带土的行为,会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违法种植、养殖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将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若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三、开展违法种植、养殖整改查处工作。上护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各村开展排查整治。凡在我镇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种果、种树、挖塘养殖、搭棚养殖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种植、养殖行为,及时整改到位,并恢复耕种。逾期不整改的,我镇及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陆河县上护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