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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00725429XA/2023-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名称: 无故被辞陷困境,法律援助暖人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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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辞陷困境,法律援助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2023年5月4日,彭女士专程为陆河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书:“无私援助为群众,维护法律扬正气”,以此表达谢意和对陆河县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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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至2023年3月,彭女士在陆河县某用人单位工作,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重大过错,然而在2023年3月8日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不仅没有任何赔偿,还扣发了应得的奖金与福利。彭女士多年来兢兢业业、认真工作,最终却以这种方式被用人单位扫地出门,她内心深感愤怒、痛苦和无助,事情一时陷入僵局。后来,经他人告知,彭女士得知陆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便于3月13日前来寻求帮助。

  陆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彭女士的申请后,经过审查,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决定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彭女士的申请,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首先为彭女士解答了疑惑,详细告知彭女士应当先到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向彭女士普及了有关法律法规并征得其同意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引彭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及说明注意事项,并为其准备好了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所需的有关材料,指导填写证据清单,全部流程仅用时一个下午。在事项办理完毕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彭女士,如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彭女士将有关材料提交至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后,经过仲裁委员会的介入,用人单位态度转变,从蛮不讲理、拒绝赔偿到主动赔偿,彭女士现在已经拿到了其应得的赔偿金,案件圆满结束。

  整个案件受理到结案历时一个半月,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解决社会矛盾争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公益作用,展现了法律援助中心“民呼我为、民困我解”的优良作风。2022年陆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28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涉及索要劳动报酬、劳务报酬的案件22件,涉及人数22人,追回金额57万余元。

  近年来,陆河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贯彻落实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二是持续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劳动争议、农民工欠薪、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法律咨询、代书、案件办理全覆盖。对于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予经济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律师。同时,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平台的作用,简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司法确认机制优势,对欠薪纠纷及时进行化解。有效运用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打通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陆河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