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水唇原元升厂对面空地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水唇东兴路中心幼儿园路口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对此,水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走访群众和调取监控,发现分别为彭某某、罗某某、温某某、彭某某等4人乱倒垃圾。水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传唤上述当事人,对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上述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根据《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1 彭某某于2024年6月25日18时左右在水唇元升厂对面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02 罗某某于2024年6月25日18时53分在水唇东兴路中心幼儿园路口乱倒垃圾。 03 温某某于2024年6月25日19时03分在水唇东兴路中心幼儿园路口乱倒垃圾。 04 彭某某于2024年6月27日21时27分在东兴路中心幼儿园路口乱倒垃圾。 在此,水唇镇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以案为戒,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车上,杜绝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如有建筑垃圾,须自行运输到指定场所(建筑垃圾指定倾倒点:水唇中学后面),不得随意倾倒。 下来,水唇镇将严厉打击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 最后,水唇镇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共同建设宜居、宜游的美丽水唇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