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企业: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用“三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企业收费行为,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现就规范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请各相关单位、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遵法、守法及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强制检定证书》或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封印标志)后,方可安装使用。严格执行民用“三表”的到期轮换制度,保证在用的民用“三表”的准确性。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不得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严格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不得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问题造成收费不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要求,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在营业厅、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对收费价格进行全面、准确公示。对在用的民用“三表”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并及时向陆河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台账内容应涵盖产品型号、安装时间、检定周期、轮换记录等关键信息,确保底数清晰、信息可追溯。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相关制度与档案,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专职负责计量活动的开展与管理工作。
四、各相关单位、企业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涉及民用“三表”计量、收费方面的投诉,要及时响应、迅速处理。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失准和用户投诉的民用“三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民用“三表”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水、电、气的使用。
各相关单位、企业应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