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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354732524F/2024-00114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9-26
名称: @汕尾老板,快来申报“名特优新”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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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老板,快来申报“名特优新”吧!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汕尾老板们注意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全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9月1日起正式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s://mtyx.gtgsh.com)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进入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数据库。

   1.申报时间

   2024年91日至1031

   2.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汕尾市范围内登记、成立1年以上(成立日期在2023年9月1日前)的个体工商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01>>登记状态为非存续(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的;

   02>>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报的;

   03>>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登记状态的;

   04>>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05>>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06>>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的;

   07>>申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08>>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09>>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的: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个体工商户没有存在以上情形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01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0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镇街(园区)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0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04.“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3.申报步骤

   登录申报平台

   网页版:登录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mtyx.gtgsh.com),选择广东省汕尾市,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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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汕尾市场监管”,点击下方“服务窗口”中的“名特优新申报”进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点击“我要申报”-“开始申报”,长按并识别登录二维码,进入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执照”,进入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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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提交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一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4.结果查询

   已通过2023年“名特优新”认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前往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mtyxSearch)查询认定结果并生成专属二维码,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当好我市个体工商户优秀“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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