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合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牵头部门 | 检查对象 | 牵头部门 检查内容(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方式 | 参与部门 | 参与部门 检查内容(检查事项) | 实施层 级:市级/ 市、县两级/县级 |
1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公 安局 | 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 | 对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及培训活动情况检查 | 公安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物价收费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2 | 市爆破作业单位 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公 安局 | 全县爆破作业有关单位 | 对爆破作业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 市、县两级 |
3 | 市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公 安局 | 营业性 射击场 | 对营业性射击场的人防、物防、技防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检查 |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实地检查 |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 经营许可证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4 | 市旅馆业治安安全监督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公 安局 | 全县旅馆业特种行业从业单位 | 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实名登记检查 | 公安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 实地检查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5 | 市刻章业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公 安局 | 全县刻章业特种行业从业单位 | 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等检查 | 公安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物价收费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6 | 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公 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情况;易制毒化学品运输情况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公安部令第 87 号)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7 | 养老机构抽查 | 重点 事项 | 县民 政局 | 养老机构 | 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 6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实地检查 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2019]8号)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8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财 政局 | 代理记账 机构 |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检查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价格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9 | 对校车安全的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教 育局 | 各类学校 | 是否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 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校车和校车驾驶员是否获得许可,对校车“三超一疲劳”情况、是否按按审核路线行驶、校车违章是否按时“清零”、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检、校车行驶路线是否符合有关通行条件等问题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
10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等)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教 育局 | 各类学校 | 对教学设备仪器方面,数量是否达标,能否正常使用;文体教育用品方面,数量是否达标,能否正常用; 教室照明方面,灯具数量是否达标,安装是否规范,照明度是否达标;课桌椅方面,是否升降可调,是否按照学生身高调整; 多媒体硬件方面的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实地检查小学实验室设施设备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购进的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是否标注厂名、厂址、执行标准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11 |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教 育局 | 各类学校 | 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教学活 动、学籍与资助、财务与后勤、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在校生人数是否与学籍系统一致;班额情况;各项时间安排是否合规;落实课后服务情况等检查 | 《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 号)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公安局 | 校园治安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对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检查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各类招生广告和宣传及收退费情况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
县卫生健康局 |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
县消防救援支队 | 对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
12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一般 事项 | 各县(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实地检查 |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因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检查 | 县级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
各县(市、区)水务局 | ||||||||||
13 |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一般 事项 | 各县(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检查 | 《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实地检查 | 各县(市、区)税务局 | 对虚开劳务费增值税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违法情况及征收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检查 | 县级 |
14 | 地图市场监管 | 一般 事项 | 县自 然资 源局 | 地图产品生产、加工、展示、登载、销售以及进出口单位 | 对是否按规定送审;是否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地图;是否按审核意见予以修改;是否按要求登载审图号等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 | 实地检查 |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销售、展示的地图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等检查 | 市、县两级 |
15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 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施工合同履约情况、用工实名管理落实情况、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排查整治等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 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号) | 实地检查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对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执行情况、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16 | 全县在售房地产项目售楼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在售房地产 | 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风险提示等情况;按规定明码标价、规范宣传等情况检查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 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 售信息 公示 的通 知》(粤建房函[2021]55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粤建房函[2021]732号)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17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 | 对现场是否可提供许可证进行核验;企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燃气设施是否擅自改动;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情况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 市、县两级 |
18 | 全县房地产经纪 机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房地产经纪门店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是否公示、合理等情况检查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营业执照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
19 |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交 通运 输局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对企业牌证照、车辆营运资质、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内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罐车的检查,对无牌无证、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违反通行规定的检查;对无证运输剧毒货物,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货物,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危运车运输中不配备押运人员等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20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交 通运 输局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 业) | 对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 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 实地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 市、县两级 |
县公安局 | 对线上线下车辆和人员是否一致情况;是否泄露信息情况;是否落实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
21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一般 事项 | 县农 业农 村局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对肥料登记管理监督检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 | 县税务局 | 对纳税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是否按公示的价格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运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价外收价。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不得使用虚假、令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
22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农 业农 村局 |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 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23 | 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农 业农 村局 | 牲畜定点屠宰企业 | 对是否颁发定点屠宰牌照和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是否具有消毒、无害化处理、急宰间、隔离间、检验检疫等设施设备情况;是否配备屠宰检验人验台账(宰前、宰后、无害化处理等)、 “瘦肉精”和非 洲猪瘟自检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屠宰活动管理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实地核查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根据职责对企业环保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24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一般 事项 | 县科工局 | 本县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经营主体备案、注册情况;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情况;二手车交易信息填报情况等检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25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一般 事项 | 县科工局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商品授权销售检查;备案情况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7 年第 1 号) | 实地核查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对企业纳税缴税及发票情况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交通运输局 | ||||||||||
县税务局 | ||||||||||
26 | 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监督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科工局 | 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企业 | 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情况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新车购置合同、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和虚假宣传等情况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特许人的广告宣传活动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
27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科工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企业备案登记,发卡实名制、非现金发卡和限额发卡三项制度,资金存管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落实情况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发卡企业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28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监督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场馆设施、从业人员、应急处臵预案等检查,重点对游泳场馆 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 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实地核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29 | 旅行社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旅行社 | 对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和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重点对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的情况开展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实地核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旅游包车企业是否具备营运资质检查 | 市、县两级 |
30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获得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情况;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许可证 是否在有效期内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网络监测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网络广告信息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31 | 剧场、娱乐场所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剧院、舞厅、音乐厅、KTV | 歌舞娱乐场所取得相关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实地检查 | 县公安局 | 闭路电视监控、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违法行为警示系统、赌博、吸毒、卖淫嫖娼、邪教迷信以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检查 | 市、县两级 |
32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情况;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卫生健康局 | 环境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消防救援支队 |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宣传推广活动监督 检查 | |||||||||
33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和发布 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检查和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的检查 |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网络监测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网络广告信息进行检查 | 市、县两级 |
34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监管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文 化广 电旅 游体 育局 | 各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枪支安全管理、场馆设施、从业人员、应急处臵预案等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实地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枪支安全管理、场馆设施、从业人员、应急处臵预案等检查 | 市、县两级 |
35 | 影剧院、录像厅(室)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卫 生健 康局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 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经营、销售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检查 | 市、县两级 |
36 | 酒店、宾馆、旅店经营卫生监督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卫 生健 康局 | 酒店、宾馆、旅店 | 酒店、宾馆、旅店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经营、销售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检查 | 市、县两级 |
37 | 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卫 生健 康局 |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械 管理情况、临床用血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特殊许可管理情况、医疗广告管理情况、医疗事故管理情况、放射管理情况及病历等制度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的药品、药械的管理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38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市场监管局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主要对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形依法进行 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新车注册检验和在用车检验过程中是否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结果行为等检查 | 市、县两级 |
39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检查;主要对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形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对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交通运输局 |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或在评定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等检查 |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规范性监督检查 | |||||||||
40 |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 一般 事项 | 县市场监管局 |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年度报告(社保事项)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41 | 粮食收购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发展改革局 | 粮食收购 企业 |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42 |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应 急管 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 |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 《安全生产法》 | 实地检查 | 县公安局 | 对涉剧毒、易制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43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应 急管 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臵、落实等情况 | 《安全生产法》 | 实地检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对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取得相关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 | |||||||||
县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
县气象服务中心 | 对涉防雷、气象灾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
县公安局 | 对涉剧毒、易制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 |||||||||
44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 一般 事项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 1、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 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 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2、对销售 ODS 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层物质(ODS) 3、对含 ODS 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 ODS 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4、副产四氯化碳(CTC)的 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臵 CTC 情况的检查; 5、使用 ODS 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 ODS 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对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 | |||||||||
县消防救援支队 | 对消防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 |||||||||
县气象服务中心 | 对涉防雷、气象灾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相关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
45 | 地方统计调查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统 计局 | 全县“四上”企业 | 对调查对象是否提供统计资料;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调查对象是否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调查对象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按时更新、记录;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上记录的资料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科工局 | 对含 ODS 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 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 市、县两级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企业的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检查 | |||||||||
46 |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检查 | 重点 事项 | 县气 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中的危化企业 | 对重点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制度情况检查 |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 | 实地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中的危化企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制度情况检查 | 市、县两级 |
47 |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 一般 事项 | 县烟 草专 卖局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 务的企业和个人 | 对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规范经营情况的检查 |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 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法》 | 实地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对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县两级 |
陆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发布日期:2023-05-1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