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5666215432/2025-00162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8-18
名称: 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陆人社监字〔2025〕67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陆人社监字〔2025〕67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浏览次数:-

陆河县河田诺信网吧:

  我局查处 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我局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陆人社监字〔2025〕67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陆人社监字〔2025〕67号)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备注: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在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陆人社监字〔2025〕第67号

  

  被告知人:陆河县河田诺信网吧

  注册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陆河大道聚福苑商铺A28号-A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23MA4UKJU11K 

  法定代表人:朱伟力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截至2025年8月14日你单位拖欠郑秀锦、钟慈秀、彭于桓等三人2025年5月至6月工资共9410元至今未结清,未按我局2025年8月4日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陆人社监字〔2025〕第67号),在2025年8月14日前整改完毕。

  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被告知人15日内足额支付郑秀锦、钟慈秀、彭于桓等三人2025年5月至6月工资共9410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东段    邮编:516799    

  联系人: 赖监察员                电话:0660-5663253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