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做好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聘仲裁员登记注册工作,现将彭进点等12位已聘仲裁员进行信息名册备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或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匿名案件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
受理单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660-5660172
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