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节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54号),经审核罗嫣婷、彭永康等4人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条件,拟同意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拨付罗嫣婷、彭永康等4人一次性创业资助每人壹万元整,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5660057
附件:公示名单.xls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