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溪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螺溪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螺溪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机制促规范。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员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门户网站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为信息公开提质提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动政务透明化,以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强公开促落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4年,螺溪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条。
(三)强专项促精准。以“便民、为民、利民”为落脚点,以公开与服务相结合,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了解的有关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最大限度地借助各类载体进行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窗口有公示、咨询有回复、办事有指南,让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更简单,办事更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螺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为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拓宽信息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与发布的渠道,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开信息既全面又精准。同时,注重公众需求的调研,根据反馈调整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螺溪镇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陆河县螺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