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汕尾市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2025年度内每人限补贴一辆新车。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三、补贴申请材料
个人消费者向销售商家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进入“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下称“粤焕新平台”)小程序申报,清晰、完整、准确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
2.个人消费者本人有效银行卡;
3.旧车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附件合法来源承诺书
4.旧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出具,出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5.新车发票(出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6.新车合格证(需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7.CCC证书等原件扫描件(需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8.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件、收款账号、联系方式、旧车权属证明、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CCC证书等信息须保持一致
注意:
1.旧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须为同一人;
2.请认真核对上传图片后的OCR识别出来的文字内容,确定准确无误后提交;
3.合法承诺书可在本公众号底部/汕尾市商务局官网“《汕尾市商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汕尾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的公告》的附件”进行下载;
四、申领路线

五、汕尾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来源:汕尾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