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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735007879F/2023-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12-30
名称: 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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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3月11日至5月21日,对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巡察。2022年7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科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意见后,县科工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县科工局党组一致认为,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县科工局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局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县科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科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治营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书记积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推进、督查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领导自觉承担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召开了选人用人、财务工作、实际利用外资、意识形态等方面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切实抓好相关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对号入座、全员参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县科工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制定《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组织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县科工局党组坚持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实施按月调度、“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整改制度,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整改。

  自巡察反馈后,县科工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仍需加强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局党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进行深入讨论研究,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到领导带头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交流研讨、畅谈心得,推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每一次的理论学习都有效地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2022年1至9月,通过局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意识形态等专题内容,累计开展了学习70场,其中自7月份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以及在辽宁、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共计20场,并在领导干部带学领学的基础上,强化讨论研究,深化学习成果。

  (2)学习无计划,部分集中学习记录过于简单,学习内容不具体,不到位,没有达到应有的学习效果,甚至出现有的记录没有参会人员签名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局党组持续深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陆河县科工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工作方案》《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支部委员会2022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等,有计划地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实事求是补齐参会人员签名,核实清查会议记录间隔空白页并标注“此页作废”;加强会议内容记录的规范性,保证参会人员、时间地点和议程内容等信息记录完整详细。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重视。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提上日程”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18年至2020年均出现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实抓牢。强化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意识形态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上强起来。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新疆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人权、坚定文化自信、统战工作等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必读书目共计23次,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

  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单位实际,局党组制订印发了《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室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原因剖析及整改方向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如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组织领导不够到位,未制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且没有做到按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如2021年只有12月1日,12月20日召开两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结合本局实际,局党组制订印发了《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2022年8月8日下午,县科工局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会议传达了县2022年上半年宣传思想工作总结会暨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精神,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最新形势与风险。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会议还强调了: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三是要强化风险排查,筑牢安全防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未将意识形态融入工作学习中,学习形式化,如2018年未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意识形态学习中出现“区委”二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巡察发现我局2020年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关于意识形态部分的学习计划出现了“区委”二字,明显不符合我县实际,存在意识形态相关表述把关审核不严格、学习意识形态内容形式化的问题。我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并要求相关责任股室和人员一定要从严从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我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加入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进一步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4)理论学习不到位,没有组织对《陆河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进行传达学习,没有组织意识形态内容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2021年12月1日局党组会议上学习了《陆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2年8月19日,局党组会议重温学习了《陆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强调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2022年9月2日上午,我局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的主题为“重视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从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准意识形态工作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我局干部队伍意识形态的工作水平。

  3.当好“店小二”本领仍需加强。局党组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上仍需发力,践行“店小二”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还不够“贴心”。

  (1)涉企惠企政策宣传上不够具体、周全。基本上采用链接转发形式,且门户网站的政策公开宣传作用不明显,如未见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开《汕尾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陆河县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以多形式、多层次着力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扩大惠企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践行“店小二”服务。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宣传作用,全面详细地公开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牵头制定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方便企业查询;另一方面,送政策上门,集中开展宣讲。2022年6月21日我局牵头在园区智顺科创园举办2022年陆河县“助企纾困”政策宣传活动,共有50余家企业、15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此次活动设置了商贸流通、制造业、园区服务、招商引资、创新驱动、招才引智等六类咨询台,面对面地和参与活动的企业代表们进行沟通交流,详细全面地讲解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六个方面33项措施)《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131项政策措施)《陆河县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陆河县人才计划》等政策文件,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深入了解助企纾困政策的具体内容,提振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的落地落实,切实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助力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为稳经济稳增长作出贡献。

  (2)与其他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各自为营,信息共享不及时。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园区管委会之间缺少交流,导致我县在引进雅美家项目时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企业对接不及时,企业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外资引进奖补政策红利。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积极对接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等兄弟单位,推动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同时优化“店小二”服务,全力帮助雅美家等企业顺利落户我县。2022年4月27日上午,县科工局牵头召集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研究推进雅美家公司招商投资项目落地相关工作。该招商引资项目为外资投资项目,通过优化服务,着重为企业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外资引进问题,协调工商银行陆河支行、人民银行陆河支行安排专门业务人员一对一办理外汇账户开户手续,并对外资引进政策进行了宣贯;二是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对项目投资选址地块的红线图再次邀请测绘部门进行确定,明确项目选址边线与潮惠高速边线的距离,以便投资方对项目选址地块总体进行设计,并由高新区管委会协助投资方做好项目地块的地质勘探工作;三是协调县应急局协助投资方做好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四是对项目引进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探讨。此外,依托产业发展大会战工作领导机制,县科工局逐步建立起了与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的联络机制,每月定期收集汇总产业引进、项目推进、农业和旅游发展等方面数据,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4.“三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党组在推进“三线”专项整治工作中思想不够重视,满足于现状,在具体实施工作过程中计划性不强,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把各项工作细化、责任到人,未能有效开展常态化整治,导致出现短时间内扎堆集中整治,人员短缺现象。我县在2022年汕尾市文明创建中3月份“三线”专项整治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全市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三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等相关问题,县科工局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推动“三线”整治工作常态长效,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提升陆河县文明城市形象。具体负责“三线”专项整治工作的股室同志也在9月14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并表示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压实责任,进一步聚焦本职工作,强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全县“三线”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常态化“三线”整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各行政村“三线”整治工作排期作战。由各镇每月选取2~3个行政村,排查摸底“三线”专项整治方面存在问题,形成行政村“三线”整治任务清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由县科工局联合县发改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筹协调推进“三线”专项整治,统一安排电信运营企业、供电及广电部门配合镇、村开展集中整治。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在各村“三线”整治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由每个行政村填写“三线”整治工作台账,报镇汇总后报送县科工局,做到一行政村一台账,并形成汇总台账,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各镇、村整治情况形成工作简报,报市县相关部门,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的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2022年以来,已组织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县供电、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和铁塔公司等部门,在全县8个乡镇范围内开展大量整改工作,1-9月份全县开展“三线”整治活动共投入资金约300万元、2030人次、876车次,清理废线61吨,美化箱体394个,消除了902余处安全隐患;累计完成行政村“三线”整治88个,完成117个行政村的75.21%。除主动开展整治行动外,县科工局还坚持问题导向,对各镇反馈的需整改问题,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改善市容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5.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后续跟踪不够。局党组未能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对我县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后续跟踪管理监督不够,导致部分服务中心站点未按要求设置网络代购区、农产品代销区、快递代收发区等,且所配备的设备未能有效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到电商服务站点进行检查反馈发现部分配备设备出现闲置,未能全面发挥设备作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以问题为导向,责成河田镇城南社区站点、岳溪村站点及时整改,不将电视、电脑等设备挪作他用。并要求所有服务站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到爱惜所配发设备设施、不将其挪作他用。目前,各服务站点均已按要求整改完善。下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服务站点管理,根据《陆河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办法》《陆河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绩效评分奖补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管理,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及考核,了解站点的困难,及时协助解决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采取“优胜劣汰、及时补充”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淘汰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的站点并进行增补,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电商氛围。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6.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局党组未能在执行财务制度中做好监督,导致单位财务审批、报销程序不规范。

  (1)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表多处不规范,出现没有审批日期、申请时间晚于出差日期或没有附公务出差审批表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完善单位内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因公务出差申请、报销各个环节的管理,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公务出差审批的各项环节,确保公务出差信息完整、规范。

  (2)未严格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存在报账时间严重滞后,不利于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监督。如2020年12月7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所附的公函显示调研时间为5月11至12日,报销日期与调研日期间隔长达7个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商务局一行于2020年5月11日到我县调研冷链布局工作,我局负责接待,含陪同人员共11人在县城某餐厅用餐。由于接待时单位经费紧张,故欠该餐厅餐费1060元,直至2020年11月25日该餐厅开票,我局于2020年12月14日给该餐厅转账结清。巡察发现此问题后,我局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做好公务接待的报账、报销工作,做到一次性结报完毕,不得分项、分次结报,不得补报。

  7.制度制定重形式,轻实效。局党组在监督制定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不够严格,存在形式主义。

  (1)《工作制度汇编》没有正式通过签批、行文印发,仅进行打印保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工作制度汇编》于2020年10月修订完善后,局人秘股通过单位微信群发布,但未正式行文印发。巡察发现此问题后,局人秘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编了《县科工局工作制度汇编》,并于9月30日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陆河科工发〔2022〕128号文)。

  (2)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工作制度汇编》中规定“各股室应制订每月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向人秘股作出书面汇报”。而实际工作中,各股室没有按该制度每月制订工作计划,也没有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监督公务车使用情况,建立用车档案”,但在实际工作中,只登记了公车加油、维修情况,对该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原因分析及具体措施:《工作汇报制度》中规定“各股室应制订每月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向人秘股作出书面汇报”。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各股室每月制订工作计划,只是每月汇总工业经济运行、外资外贸、商贸经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和数据。县科工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在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县科工局工作制度汇编》(2022年9月修订)后,于10月11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制度汇编内容,并强调各股室要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使用公车时应登记监督公务车使用情况,建立用车档案。但是还存在只登记了公车加油、维修情况、对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发现此问题后,我局再次强调了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要求,要求在出车时及时、准确地登记使用情况,3月底开始我局重新建立起现有2部公车的用车档案,并指定2位司机专门负责登记监督公务车使用情况,人秘股定期组织检查。下来,我局将持续强化公务用车制度的执行,从严要求、强化监督,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的规范化。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车使用、维修、加油等方面的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局党组在推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方面有待加强,出现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低、作风懒散现象,如会计工作未能实现“日清月结”,巡察组要求3月18日需要提供的2021年会计凭证资料,经过多次提醒,直至4月26日该单位才提供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1)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的要求,我局需于3月18日前提供2021年会计凭证,但这部分材料于4月底才提供,体现出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低,作风懒散。巡察反馈后,我局认真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切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2年9月2日,县科工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专题研究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工作;2022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45次,通过提醒工作责任,讲明政治规矩、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部在任何时候务必主动承担,不推诿、不退缩、不闪躲,进一步增强克难攻关的信心和决心,转变态度,将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提升机关整体素质与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要求财务工作人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省、检讨,举一反三。针对会计工作存在的工作作风不严实情况,局领导对局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和谈心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要求局财务工作人员深刻反省,查找自身不足,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局财务工作人员在9月14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并表示将会举一反三,查找不足,改进作风。

  (三)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管党治党力度有待加强

  9.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引领力度不够。局党组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未能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相结合,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2017年至2021年期间我局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没有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对党建工作进行详细规划以及系统的剖析总结,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2022年初,我局党总支部对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今年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等工作重点,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机制,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良好格局。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局党总支部职责。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有力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开展纳新工作,培养积极分子2名、发展对象1名,转正党员1名。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注重成果转化。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稳步推进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注重学习成果转化,结合工作学、突出重点学、持续扩面学、强化力行学,全面加强理论修养、业务能力,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勇毅前行,自觉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尽力尽责。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通过“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意识形态等专题内容,累计开展了学习41场。三是强化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返乡走亲”、“双报到双服务”等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到南万镇农会旧址岳坑祠红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四是成立党员专项服务队,力促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到管辖领域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督查工作,到工贸企业开展“暖企”行动,倾听企业心声,并为企业送上省、市相关助企纾困政策解读,推动政策红利落地落实,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全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稳步运行。

  10.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认真。部分党组会议记录未见班子成员对会议相关内容进行逐一表态,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也没能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仅以“经讨论同意”代替。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同时加强会议内容记录的规范性,保证会议记录内容详细、完整。局党组制订印发了《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工作制度》《中共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陆河科工党组〔2022〕23号),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以及议事决策、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共计9项。同时要求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地记录会议内容,不能简单总结纪要,详细记录与会人员汇报、讨论、表态的真实情况。

  (2)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8月11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了县委组织部、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局党组对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认真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扎实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紧紧围绕巡察整改主题和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滞后,党风廉政建设谋划不够科学,单位2017年至今没有制订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意见或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科学有效综合考评,方式方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2017年至今本单位没有制定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意见或方案,没有进行科学有效的综合考评,体现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此项问题之后,局党组深刻认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抓发展、保稳定的责任,也要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层层分解,件件跟踪,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2022年4月21日,县科工局党组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县科工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会议总结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就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党组书记胡治营对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强调:一是政治建设再加强;二是主体责任再压实;三是作风建设再深化;四是队伍建设再强化;五是中心工作再实抓。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格。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方面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1)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格,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党员违规违纪现象,2018年以来有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内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2018年以来我局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并因此受到党内处分,体现出局党组履行治党管党责任还有不足。巡察发现此问题后,局党组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学习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突出学习重点,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局党组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方案落实,确保教育学习取得实效。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县科工局开展“六个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一是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会议,部署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相关工作。二是围绕党员干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开展廉洁自律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组织诵读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四是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助企发展的责任担当。五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集中观看汕尾警示教育片等,用生动案例告诫党员干部职工筑牢防线、廉洁自律。六是组织轮阅忏悔录读本,通过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规矩,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浮于表面,没有抓早抓小,多以业务交流为主,没有充分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干部谈心谈话。通过局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的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谈话,实时掌握干部在思想、生活、作风、履职各方面的情况,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2022年以来开展的谈心谈话中,涉及政治纪律10次、组织纪律31次、廉洁纪律15次、群众纪律4次、工作纪律36次、生活纪律6次。

  (3)针对上一轮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如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现象依然存在;完善《公车管理办法》后未严格监督实施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执行财经制度和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对上一轮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再次查漏补缺,特别要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详细分析,强化整改情况的监督跟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经费支出手续,特别是票据管理方面,明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以报销;办公用品、办公费等支出项目一律附上明细清单,无明细清单不予支付报销。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公务车使用、维修、加油等方面的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13.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提升。局党组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落实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不到位。

  (1)确定考察对象未经党组研究决定。如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考察干部人选时未见党组确定人选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2019年以来局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照《陆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开展,确保每个考察对象的确定经过党组研究决定。2021年10月2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同意了罗威作为陆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考察人选,而后进行下一步考察程序。2022年8月25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之前做到“凡提四必”等内容,同时进一步深化对《陆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文件的学习研究,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逐条落实。

  (2)执行干部任前公示规定不严。2019年以来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均未抄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且存在公示期未从发布公示的第二天算起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2019年以来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均未抄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且计算公示日期错误,存在执行干部任前公示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反映出对《陆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不够详细。巡察反馈此问题后,局党组进一步深化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陆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文件的学习研究,严格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逐条落实。及时纠正干部任前公示对公示时间把握不准确的错误,立行立改,在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公示期从发布公示的第二天算起,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3)干部选任纪实档案未整理,部分重要纪实材料没有归入纪实档案,纪实材料信息填写不全或有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巡察发现干部选任纪实档案中部分缺少组织部批复材料、家庭成员表等,经查实,缺少的家庭成员表、批复材料已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只留存了扫描件,未复印放在纪实材料中。巡察发现的纪实档案未按要求进行整理、保存,反映出对《关于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巡察反馈此问题后,局党组要求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陆河组通〔2019〕26号)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干部选任纪实档案,查漏补缺,同时立行立改,在整改后认真落实纪实工作要求,确保纪实材料完整、准确、详细。

  (4)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未及时整理,大部分档案材料处于散件状态,且存在缺少年度考核表现表。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建立健全从严管理档案的长效机制。对档案中存在的缺少重要材料及档案整理不规范问题依规进行整改。组织专人对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做好散件归档工作,及时移交干部年度考核表现表等。

  (5)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未编发会议纪要。2019年以来讨论人事任免的党组会议大部分没有编发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补充印发了2019年以来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共计8人次的党组会议纪要。并在接下来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6)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局党组没有对新进人员进行及时登记备案。抽查发现,该单位没有对个别新招聘干部因私出国(境)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严格按照《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及时对新进人员叶晴子、张小柳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新增备案,对调离本单位人员罗俊博进行了撤销备案。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备案登记,持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7)未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干部选用方面,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5个中心负责人全部都由非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干部队伍,在选用干部方面做出调整优化。2022年10月,根据《陆河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动议、推荐及考察等一系列程序,局党组同意叶祥营同志(中共党员)晋升为陆河县安全生产监察服务中心九级职员,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工作。

  14.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不够严格。纪检监察组列席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偏少,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工作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手段单一,没有做到抓早抓小。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2022年以来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局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共计11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

  (二)坚持抓常抓长,从严从实整改。

  对于部分在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间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县科工局党组坚持抓常抓长不松懈,继续坚持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当好“店小二”本领仍需加强。

  (1)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对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工作了解不够深入,不清楚企业融资需要满足的条件和银行所需要的资料,未能充分发挥好服务者角色。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

  具体措施:落实、落细“店小二”服务措施,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具体原因,努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当好“中间人”角色,目前已制定了政银企对接会的方案,并与建设银行陆河支行就产品推介进行了对接联系,待疫情形势缓和后,适时举办政银企对接会,推动企业、银行面对面交流。

  2.推进完成重点项目和任务提前谋划研判不足。局党组推进完成重点项目和任务提前谋划和研判不足,对本单位职责工作风险防控意识不够。

  (1)在引进外资企业工作中前瞻性不足。在2021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引进的飞速精密模具生产基地项目,后来因为企业资金链断裂退出园区,且没有后续外资项目落地,全年仅完成目标任务的46.1%。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

  具体措施:2020年我县引进陆河飞速精密模具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方为台资企业,计划总投资90000万元,并于2020年11月通过境外汇入人民币921万元用于购买该项目的建设土地。但受2021年疫情影响,境外货物销售受阻导致该企业资金回笼困难,资金链出现断裂的情况,投资方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决定停止投资该项目,园区管委会已受理,2021年我县收回该项目土地,完成了相关退出手续。县科工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外资“稳增长”工作系列部署,认真加强形势研判,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合作项目。2022年我县成功引进了雅美家建材(广东)有限公司外资项目(拟投资约2.85亿元人民币),合同利用外资10000万元,实际利用外资3500万港元,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工作任务。

  (2)完成汕尾市下达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任务效果不理想。2019年完成工业投资目标任务的60.86%,技改投资任务的52.43%,2020年完成工业投资目标任务74.97%,技改投资任务35.57%。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

  原因分析及具体措施:

  2020年,市下达我县年度任务工业投资8亿元,同比增长9.6%;技改投资3亿元,同比增长186%。我县实际完成工业投资5.99亿元,完成任务的74.97%;技改投资106亿元,完成任务的35.57%。工业项目投资任务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是:

  一则受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带来了很大困难,全县18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有2家停产、7家负增长,呈现出负增长企业面广、降幅大的特点,影响企业对投资、技改的投入。

  二则市下达技改投资任务过高,远超预期,且我县工业企业大都实力不强,影响了项目持续投入能力,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大多是近几年落地投产的,进行再投资、开展技术改造等需求不高。受资金缺乏、土地指标、项目投入大、融资较难以及市场前景无法预判等因素影响,多数企业安于现状,不愿意进行升级、改造。

  三则省、市政府针对工业企业出台的技改等扶持政策门槛不断提高,致使我县大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享受扶持政策。且我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水平不高、周期长,在工艺改造、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等的投入不大,大部分是在原水平上扩大规模生产的重复建设;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导企业投入资金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加大企业的运行压力,影响企业投资、技改、升规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工业项目投资,认真通过加强运行监测、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引导等措施,坚持以重点工业项目为着力点,紧抓项目开复工建设的黄金施工期,着力强化对项目建设的“店小二”式服务,通过实地调研、精准对接、专班跟进等方式,及时跟踪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全方位协调做好要素保障,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县工业投资持续向好,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14371万元,同比增长90.7%;其中工业技改投资12021万元,比增12.7%。2022年1-8月份工业投资120900万元,增长132.7%;其中技改投资5500万元,增长54.3%。2022年以来新增备案5家,总投资5004.7万元。

  (3)推动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动力不足。未能完成市县两级党委2020年布置的“小升规”企业目标任务,市级下达目标任务企业4家,县级目标任务为5家,最终我县仅3家企业成功入库升规。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

  原因分析及具体措施:县科工局通过政策引领、重点培育、分类指导等一系列举措,加快企业提档升级步伐,多措并举推进“小升规”培育工作,为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新支撑。“小升规”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自主“升规”意愿不强,普遍担心上规后负担加重,二是市场和制度环境约束企业“小升规”,导致部分企业“怕升规”,三是潜在后备升规企业数量不足,我县工业经济的支撑项目较少,产业链尚不成熟,工业领域潜在升规企业数量少,呈现存量不足,增量跟不上的局面。

  我局通过政策聚焦、融资支持、强化服务,积极抓好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入统工作,为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新支撑。2021年,我局确定了天地良等6家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快企业提档升级步伐,6家培育对象全部成功升规入库,完成市县下达任务的150%。2022年,我局对全县未上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通过分析各行业产值、企业实际用工人数等情况,确定了叁力天然矿泉水等9家企业列入“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同时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服务和新升规企业的跟踪监测,推动2021年新升规企业满产增产,为全县的经济增长提供增量支撑。目前,各培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发展势头较好。

  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仍需进一步规划。局党组推动陆河县产业创新发展仍需加强,贯彻落实《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与目标任务仍存在差距。如2021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距离完成目标任务仍有2家;建立省级工作技术研究中心距离目标完成任务还有2个;培育库入库企业距离完成目标任务还差1家。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

  原因分析及具体措施:

  根据《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文件要求,2020年我县的工作指标是: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培育库入库企业2家;2021年我县的工作指标是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培育库入库企业3家。2020年,我县完成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广东伟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培育库入库企业3家,未完成的工作指标则在2021年度叠加。

  2021年,县科工局积极构建科技企业培育体系,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规模持续壮大,2021年我县新增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泰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全县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近90%;完成培育库入库企业2家,分别是广东华南新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对照《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中2020年、2021年的总体目标任务仍存在差距,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距离目标完成任务还有2个;培育库入库企业距离完成目标任务还差1家。

  我局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目前我局组织广东锦艺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陆河县泰润人造板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已有2家企业申报成功,通过公示认定,并成功引进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南方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麦卡电工器材(陆河)有限公司和泰润人造板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3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了认定入库工作,完成了本年度任务。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660-5528663;邮寄地址: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94号,邮政编码:516700;电子邮箱:swlhjm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