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现对我县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货运车辆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合法手续之前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陆河县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的货运车辆明细表.xls
陆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1523007254345G/2025-0002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陆河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 名称: | 关于对我县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的货运车辆依法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现对我县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货运车辆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合法手续之前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陆河县逾期超过180天未年审的货运车辆明细表.xls
陆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陆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660-5662039
粤公网安备44152302000010号
粤ICP备050261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2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