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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30072548473/2024-00205 分类:
发布机构: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31
名称: 河口镇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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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河口镇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彭智活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2:0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6723

单位网址:http://www.luhe.gov.cn/lhhkz/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河口圩

办公电话:0660-5598002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同级人民武装部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高质量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统筹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用足用活用好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工业化、产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民生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承接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五)负责辖区平安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消防、森林防灭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办公室职能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统筹协调综合事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系村(社区)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社区)“两委”的换届工作。负责推动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第二、第三产业统计等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公开、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预算执行管理、地方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金融服务、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保障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统筹做好县级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镇权责清单,承担镇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指导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人民建议征集、法律服务、综合网格、禁毒等工作。负责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维稳事件。负责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基层综合治理责任制,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动员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负责加强社会面管理,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发生。负责人口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服务、教育和帮扶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和网格员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及管理,办理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等工作。做好监督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社会治理中心开展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消防管理、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公共卫生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七)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统筹协调地质灾害排查及报送排查数据、灾情险情等工作。会同乡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八)乡村振兴办公室。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绿美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移民、林业、水产、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第一产业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承担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和监督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