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镇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干净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明晰管护内容。重点抓好村庄卫生保洁、沟塘清淤、绿化养护、村道管护,以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卫生厕所、集中供水、农房管控、文化体育设施等10项管护工作。
(二)对标管护标准。根据《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总体工作方案》(陆河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至少应达到以下要求。
1.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环卫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每个自然村原则上至少安排1名保洁员。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
2.沟塘清淤。沟塘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
3.绿化养护。村庄绿化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绿化空地裸露土地不明显。做好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村口、
河渠塘坝周边等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绿化实现大绿量、本土化,体现“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绿化理念,围栏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绿地保持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
4.村道管护。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
5.垃圾处理。实现村房前屋后、村道巷道及村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无积存垃圾、无杂草杂物,村内环境干净、整洁。
6.污水处理设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及其他配套机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定期清除杂草、杂物,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收集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好破损管网的维修及疏通清淤,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要及时纳入管网。
7.卫生厕所。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8.集中供水。水质达标,供水保证率逐步提高,定期维护管道、阀门等设施,确保供水正常。
9.农房管控。农村新建农民有完善的设计、审批、改造、建设和管理流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农房分类施策统筹组织进行微改造或保护利用,结合当地地方文化特色修旧如旧,保证乡村整体风貌。
10.文化体育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广场、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
(三)压实管护责任。完善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要理清农户、村委、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镇是组织和指导主体,要组建专业队伍,定期深入乡村开展业务组织、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促进村级做好建成使用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抓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确保各项管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村委是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监督作用,抓好村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带领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各类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农户是参与主体,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和庭院内外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
(四)创新管护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集体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村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抓好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镇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职能,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加强督查考核。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管考核办法和评分奖惩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村庄清洁评比,组织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督促和鼓励村委抓好村容村貌日常维护。采取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开设微信群等形式,及时曝光和受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等现象。并建立完善以考核结果评比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支持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将村庄环境管护与乡风文明各类活动有机结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政策,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努力营造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组织的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持村庄卫生、维护公共设施。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美丽庭院、卫生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激发村民爱护家园、珍惜环境的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农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模式。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