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受委托,由广东美世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开展汕尾陆河上护农光互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求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汕尾陆河上护农光互补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陆河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要:
1.项目选址:汕尾陆河上护农光互补项目拟建在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上护镇洋岭村、护北村及护东村等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5.82公顷,土地性质主要为园地。场址经纬度为东经115.59°,北纬23.26°。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规划光伏电站容量为50MWp,储能配置总容量5MW/10MWh。共使用650Wp太阳能光伏组件94500块,建设15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电站厂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采用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110kV升压站设1台50MVA主变,以一回110kV线路送出至南网110kV上护站,升压站紧挨变电站建设,线路长度约0.15公里。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为7320.79万千瓦时,25年发电量累计169531.69万千瓦时,年均发电量6781.27万千瓦时,利用小时数为1191.82小时。
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4个月,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竣工投产。工期总目标是: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光伏组件并网发电。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21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0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15500.00万元,其他投资15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5250.00万元,占比25%;银行贷款15750.00万元,占比75%。
5.用地规模:
1)站区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5.82公顷,涉及上护镇洋岭村、护北村及护东村三个行政村。项目用地多为租地,升压站部分涉及永久用地,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用地以征地红线为准。
2)施工临时用地
本施工用地主要为设备堆放,业主及监理临时办公区由业主提供,施工单位生活区地临时办公和生活区集中布置布置在施工场地的南面。临时办公和临时生活建筑面积约500m2。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受委托,由广东美世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东美世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331号226房自编A229室
联系人:张娜 电话:1857911**** 邮箱:1286493716@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补充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估计。
(四)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
(五)提出风险结论及应急预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报告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