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财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按照《中共陆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陆法治办〔2025〕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领导学法与干部日常学法相结合。在工作中注重提升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常态化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坚持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专题研讨12场次、开展党员大会4场次、主题党日活动36场次、专题党课12场次,开展支部委员会学习36场次。根据《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配合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上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监管数据,覆盖率达100%。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有3个股室,主要行政执法事项包括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2025年围绕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业务等开展行政检查16次,走访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13家。
(二)落实“三项制度”,打造全过程透明执法
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强化依据、程序等权责详情的公示,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保障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股承担局内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聘请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二是完善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运行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财政业务操作及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四)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面,严格执行《陆河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由法规股承担局内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依规进行决策,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在宪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二是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报告。
(五)聚焦财政职能,构建法治政府新格局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经费保障。作为资金保障部门,我局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需求。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要求,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经费及其他执法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2025年度安排执法经费4928.84万元,有效保障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有效推进法治政府相关项目实施,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二是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预算法》为支撑,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一个部门对口一个股室”服务机制,做好对口服务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事项的监督指导,从机制上解决预算部门到财政办事流程多、事难办问题。三是持续加强国企法治建设。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管党治党责任,2025年主持召开财政国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对国资系统违规违纪人员作出处理处分4人次,开展提醒谈话、警诫谈话24人次,持续巩固县属国有企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会法治观念
一是扩大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栏,在显眼位置悬挂横幅、海报,在单位经办岗位提供财政业务办理指引,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政府图片及视频等方式,向来财政办事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及财政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二是送法进企业,赋能添动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我局走进6家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努力用法治精神浸润企业生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企业中蔚然成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形式较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的声势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执法经验不够丰富,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推进财政领域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推动普法工作。
一是利用每年年底布置全县预算单位编制新年度预算工作之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工作。
二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工作过程,结合开展财政资金收支监督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法检查及对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三个月内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以送法到预算单位、送法到企业形式,加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服务单位、企业的法律意识。
三是对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开展入职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对财政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鼓励发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素养和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陆河县财政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