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财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按照《中共陆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陆法治办〔2024〕16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领导学法与干部日常学法相结合。在工作中注重提升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常态化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坚持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专题研讨12场次、开展党员大会4场次、专题党课36场次,开展支部委员会36场次。根据《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配合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上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监管数据,覆盖率达100%。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有3个股室,主要行政执法事项包括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2024年围绕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中介代理记账业务等开展行政检查14次,走访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13家。
(二)落实“三项制度”,打造全过程透明执法
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强化依据、程序等权责详情的公示,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保障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执法人员自身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股承担局内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聘请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二是完善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运行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财政业务操作及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四)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面,严格执行《陆河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由法规股承担局内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依规进行决策,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在宪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二是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报告。
(五)聚焦财政职能,构建法治政府新格局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经费保障。作为资金保障部门,我局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需求。2024年共拨付法治政府建设经费3199万元,主要用于平安陆河建设、普法专项工作经费及普法宣传等,有效推进法治政府相关项目实施,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二是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预算法》为支撑,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化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一个部门对口一个股室”服务机制,做好对口服务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事项的监督指导,从机制上解决预算部门到财政办事流程多、事难办问题。三是持续国企法治建设。持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陆河国资〔2023〕31号),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管党治党责任,2024年主持召开财政国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领取光碟由企业自行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对查处的国资系统违规违纪人员作出处理处分1人次,开展提醒谈话、警诫谈话25人次,持续巩固县属国有企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与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4年召开财政国资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4次,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其中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对保密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通报违反保密制度处理事例,引导企业完善保密规则制度并严格落实。
(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会法治观念
一是扩大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宣传栏,在显眼位置悬挂横幅、海报,在单位窗口岗位提供财政业务办理指引,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政府图片及视频等方式,向来财政办事的群众和企事业工作人员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及财政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二是送法进企业,赋能添动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我局走进6家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制文化建设,努力用法治精神浸润企业生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企业中蔚然成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加强采购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强化政府保证金清理清退管理,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2023-2024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各部门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全县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实施1063宗,电商平台采购金额7501.17万元。
(二)规范评审业务,打造“阳光财政”。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广“阳光评审”平台应用,起草修订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业务流程,推行干扰、过问财政评审项目登记备案机制,规范评审流程,严格评审质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完成各类预算评审项目219个,送审金额10.7亿元,审定金额9.6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06亿元,综合审减率9.94%。
(三)答好三张答卷,赋能“百千万工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以高质量法治水平助力“百千万工程”。聚焦“钱从哪里来”,通过强化收入协同共治、深耕本土乡贤资源、紧盯优质项目储备,大力推进财源税源建设,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要素保障。同时进一步把好项目“准入关”“监督关”“评价关”,切实提高支出预算运行管理水平,逐步构建“多位一体”农业资金供给体系。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形式较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的声势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执法经验不够丰富,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此外,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化建设。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与外部管理,将推进清廉财政机关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聚焦财政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陆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