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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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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医保〔2026〕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医保民生工作根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关系千家万户看病就医切身利益,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防范化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的关键举措。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的现实意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在民生工作突出位置,树牢底线思维,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力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切实把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征缴组织实施

  各镇要扛牢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级征缴工作推进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结合人口底数,细化工作举措,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征缴过程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强化横向协同,做好信息比对、身份核实、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合力保障2027年度参保征缴工作有序落地。

  三、压实工作链条,确保完成参保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人口实际,分解下达各镇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数:河田镇49467人、河口镇43052人、水唇镇30951人、螺溪镇24060人、上护镇27683人、新田镇27282人、东坑镇18545人、南万镇10960人。

  各镇要对照下达目标任务,摸清重点人群、未参保人员台账,分类施策开展动员参保,紧盯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征缴进度,全力完成参保目标。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定期汇总全县征缴进度,及时向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展专项跟踪督查,倒逼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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