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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陆河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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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保证我县基准地价适应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基准地价体系,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县编制了《陆河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并经县政府九届第105次常务会议和县委九届第16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陆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陆河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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