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自然资公字〔2025〕78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新田镇部分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详见附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陆河县河田镇建设东路(政务服务大厅1楼)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660-5661366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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