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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陆河府征预告〔2026〕2号)
  • 2026-03-18 16:0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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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府征预告2026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陆河县上护镇护径村桥下经济合作社、陆河县上护镇护径村沙坑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田镇河北村(兴田;下坝)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口镇高潭村蜂湖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口镇高潭村新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陆河县上护镇护径村桥下经济合作社、陆河县上护镇护径村沙坑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田镇河北村(兴田;下坝)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口镇高潭村蜂湖经济合作社、陆河县河口镇高潭村新村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4233公顷(21.3495亩)。

四、公告期限:2026127日至202629日。

五、工作安排:2026127日至202629日,陆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陆河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红线图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6125


(联系人:邱锦杨,联系电话:0660-566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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