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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2024-04-01 09:52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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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

  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列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深入推进绿美陆河生态建设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列指示要求,进一步以扩大受益群体、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建管并举、提升效能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主责、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和要素保障,构建县域统筹、整体推进、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

  (二)治理现状

  陆河县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河田镇、水唇镇、河口镇、新田镇、上护镇、螺溪镇、东坑镇、南万镇8个镇,共117个行政村,612个自然村。截至2023年底,全县累计完成73个行政村、43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到62.4%、71.7%,其中94个自然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241个自然村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104个自然村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已建成16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130座,正常运行率为80.7%。全县尚有173个自然村尚未完成治理,其中,东坑镇6个、河口镇59个、河田镇24个、螺溪镇3个、上护镇27个、水唇镇24个、新田镇30个。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全县治理底数,到2024年底,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治理后的自然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四)进度要求

  按照方案引领、全面实施、查漏补缺、长效运行的思路,合理安排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两年全覆盖攻坚进度,方案制定、用地选址、初步设计、资金筹备等前期工作原则上2024年8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进展情况挂图作战,强力推进,主体工程力争于2025年8月底之前完成,并系统开展查漏补缺,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及台账,2025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

  表1  全覆盖攻坚进度安排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制定印发《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

力争2024年3月底前完成

2

积极申报专项债、EOD项目、涉农资金项目等途径解决提升改造和部分自然村新建治理资金缺口问题

力争2024年9月底前完成

3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提升改造任务用地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力争2024年10月底前

完成

4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主体工程

力争2024年11月底前

完成

5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主体

工程

力争2024年12月底前

完成

6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用地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力争2025年3月底前完成

7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主体工程

力争2025年8月底前

完成

8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力争2025年11月底前

完成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摸底调查及任务分解。逐村核实各镇自然村基础信息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对照全覆盖要求逐村建档。一是对于认定完成治理的自然村纳入完成底数清单。二是对于存在问题的自然村纳入问题台账,明确具体问题。三是对于未开展治理的自然村,纳入全覆盖攻坚重点实施任务清单。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美丽圩镇等有效衔接、整体谋划,科学分解各镇全覆盖攻坚年度新建和整改任务,优先完成常住人口200人以上自然村和按照行政村全覆盖要求需开展治理的自然村。

  (二)优化“一村一策”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一村一策”治理方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一是常住人口30人以下的自然村或片区,结合户厕改造,以有效管控模式为主。二是常住人口30至200人的自然村或片区,充分利用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等,无害化处理粪污,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结合果园、菜园、林地、农田等用水需求,就近就地实现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三是城镇周边的自然村,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处理。四是常住人口200人以上的自然村,科学合理采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前提下,优先考虑小型生态湿地等无动力、微动力生态处理工艺,运行维护成本与本地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建立问题清单有序销号。一是对于已完成治理但仍存在问题的自然村,细化建立问题清单和逐步销号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按照老旧设施提升改造、管网修复与完善、模式优化调整等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序,推动落实整改。原则上简单问题通过运维资金解决,力争半年内完成。二是大中修问题可积极申报涉农资金等项目,提前入库,充分运用相应资金,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对于因村庄撤销、搬迁等,导致现有设施无必要运行的,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等县有关部门牵头各镇研究依法有序退出。对建设不规范、工程质量差、处理效能低等设施,建立分类整改清单,有序推进设施优化提升改造。

  (四)加强要素保障。一是落实用地用电保障。加强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及详规、专项规划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空间保障,对有关用地“应保尽保”,支持符合要求的处理设施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适当布局,保障属于环保设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指标。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或农业用电价格。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多措并举整合资源,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每年根据需求安排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设施维护,优先保障设施运行维护。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新能源开发等整体打包,采取城乡统筹、“肥瘦搭配”等方式谋划实施。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会同各镇在全覆盖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建治理、提升改造资金需求,积极申报专项债、EOD项目、涉农资金项目等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五)强化监管。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把好工程设计关,科学论证重大治理工程设计方案。鼓励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抓好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二是强化设施运行成效监管。加强设施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动态更新设施运行状态及问题整改清单,常态化抽查设施运行状态。建立监管清单,将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纳入监管对象,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处理设施开展水质监测。将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全覆盖开展水质监测。

  (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落实县级统筹、镇级为主体的运维管理责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选择法人主体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实现专业化、市场化运行。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健全运维成效评估与绩效付费制度。对于缺乏管护机制和运维保障等长效机制的,2024年8月前,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七)积极探索使用者付费机制。对县城周边采用纳厂模式处理的部分自然村先行先试,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调整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由陆河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随同水费一并征收。

  三、新建治理规划

  陆河县规划完成17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新建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8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5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4个,纳厂治理9个。2025年规划治理8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38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1个,纳厂治理16个。

  表2  陆河县新建治理规划汇总表

序号

乡镇

已完成

自然村数

治理率

2024年

任务数

2024年

治理率

2025年

任务数

2025年

治理率

1

东坑镇

38

86.40%

5

97.73%

1

100.00%

2

河口镇

83

58.50%

31

80.28%

28

100.00%

3

河田镇

63

72.40%

8

81.61%

16

100.00%

4

螺溪镇

66

95.70%

1

97.10%

2

100.00%

5

上护镇

36

57.10%

17

84.13%

10

100.00%

6

水唇镇

69

74.20%

11

86.02%

13

100.00%

7

新田镇

53

63.90%

15

81.93%

15

100.00%

8

南万镇

31

100.00%

/

100.00%

/

100.00%

合计

439

71.73%

88

86.11%

85

100.00%

  (一)东坑镇

  东坑镇规划完成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5个自然村,纳厂治理4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个。2025年规划纳厂治理1个自然村。

  表3  东坑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东坑镇

东坑村

大坝村

758

纳厂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2

东坑镇

东坑村

边坎村

263

纳厂

2024

3

东坑镇

东坑村

岭下村

353

纳厂

2024

4

东坑镇

东坑村

学堂墩

672

纳厂

2024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5

东坑镇

高树坪

上屋仔

22

资源化利用

2024

资源化利用管控模式。

6

东坑镇

东坑村

上前村

934

纳厂

2025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二)河口镇

  河口镇规划完成5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31个自然村,均为建设设施治理。2025年规划治理2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资源化利用治理20个,纳厂治理1个。

  表4  河口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河口镇

麦湖村

岗背村

300

建设设施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2

河口镇

麦湖村

梅寨村

400

建设设施

2024

3

河口镇

麦湖村

桃坑村

80

合用设施

2024

4

河口镇

枫树村

山下村

258

建设设施

2024

5

河口镇

枫树村

四其村

195

建设设施

2024

6

河口镇

枫树村

前坝村

85

合用设施

2024

7

河口镇

枫树村

学坝村

69

建设设施

2024

8

河口镇

营下村

大洋田

1184

建设设施

2024

9

河口镇

营下村

圳口村

600

建设设施

2024

10

河口镇

大塘村

大塘村

100

建设设施

2024

11

河口镇

大塘村

岭头村

621

建设设施

2024

12

河口镇

土枝村

横龙村

600

建设设施

2024

13

河口镇

土枝村

黄枝塘

460

建设设施

2024

14

河口镇

高潭村

金山村

250

建设设施、

资源化利用

2024

15

河口镇

高潭村

旱塘村

138

建设设施

2024

16

河口镇

高潭村

深湖村

337

建设设施

2024

17

河口镇

高潭村

焦头背

51

合用设施

2024

18

河口镇

高潭村

上高铺

141

合用设施

2024

19

河口镇

河新村

南塘村

210

建设设施

2024

20

河口镇

河新村

碗瑶村

140

合用设施

2024

21

河口镇

云峰村

上坝村

314

建设设施

2024

22

河口镇

河口村

石子溜

230

建设设施

2024

23

河口镇

河口村

早禾田

528

建设设施

2024

24

河口镇

北二村

冰塘村

223

建设设施

2024

25

河口镇

北二村

下湾村

536

建设设施

2024

26

河口镇

北二村

上湾村

102

建设设施

2024

27

河口镇

北二村

连角塘

271

建设设施

2024

28

河口镇

新华村

兵营埔

212

建设设施

2024

已由整县捆绑PPP项目建设完成。

29

河口镇

土枝村

硬土村

120

建设设施

2024

30

河口镇

北中村

草坪村

240

建设设施

2024

31

河口镇

西湖村

兴寨村

321

合用设施

2024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完成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32

河口镇

剑门村

山下村

72

资源化利用

2025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33

河口镇

剑门村

甘坪村

78

资源化利用

2025

34

河口镇

剑门村

竹嶂村

52

资源化利用

2025

35

河口镇

剑门村

寨头村

42

资源化利用

2025

36

河口镇

剑门村

大坪里

73

资源化利用

2025

37

河口镇

剑门村

马仔潭

65

资源化利用

2025

38

河口镇

剑门村

杨梅水

75

资源化利用

2025

39

河口镇

麦湖村

深湖村

100

资源化利用

2025

40

河口镇

麦湖村

天湖村

60

资源化利用

2025

41

河口镇

麦湖村

竹蔸村

80

合用设施

2025

42

河口镇

麦湖村

庄田村

50

资源化利用

2025

43

河口镇

麦湖村

均田村

50

资源化利用

2025

44

河口镇

麦湖村

乙坑村

10

资源化利用

2025

45

河口镇

枫树村

枫树村

323

资源化利用

2025

46

河口镇

西湖村

湾湖村

369

合用设施、资源化利用

2025

47

河口镇

西湖村

西洋村

150

资源化利用

2025

48

河口镇

昂塘村

双门滩

212

纳厂

2025

49

河口镇

北二村

埔下村

120

资源化利用

2025

50

河口镇

北中村

后径村

450

建设设施

2025

已由整县捆绑PPP项目建设完成。

51

河口镇

北中村

田排村

150

合用设施

2025

管网由镇、村实施。

52

河口镇

北中村

下萧村

208

合用设施

2025

53

河口镇

北中村

衣屋村

260

合用设施

2025

54

河口镇

营下村

鹊上村

1130

合用设施

2025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完成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55

河口镇

营下村

坑尾村

100

资源化利用

2025

拟申请资金

新建。

56

河口镇

新华村

龙虎湾

330

合用设施

2025

57

河口镇

新华村

下铺仔

78

资源化利用

2025

58

河口镇

新华村

仙蕉坑

100

资源化利用

2025

59

河口镇

麦湖村

湖角村

60

资源化利用

2025

  (三)河田镇

  河田镇规划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个。2025年规划治理16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8个,资源化利用治理2个,纳厂治理6个。

  表5  河田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

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

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河田镇

溪东村

上街村

330

建设设施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

途径实施。

2

河田镇

河东村

下半径村

1016

建设设施

2024

3

河田镇

布金村

山口村

479

合用设施

2024

4

河田镇

布金村

金星村

274

建设设施

2024

5

河田镇

共联村

山下村

42

资源化利用

2024

6

河田镇

内洞村

岭背村

212

合用设施

2024

7

河田镇

内洞村

坑尾村

137

合用设施

2024

8

河田镇

内洞村

老屋村

203

建设设施

2024

9

河田镇

宝山村

桐树下村

316

纳厂

2025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城污水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完成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10

河田镇

宝山村

江子头村

620

纳厂

2025

11

河田镇

宝山村

青龙背村

700

纳厂

2025

12

河田镇

宝山村

墩下村

85

纳厂

2025

13

河田镇

宝山村

石坑寨村

90

纳厂

2025

14

河田镇

共联村

田心村

17

资源化利用

2025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

途径实施。

15

河田镇

圳口村

苍背村

411

建设设施

2025

拟申请资金

新建。

16

河田镇

圳口村

圳下村

540

建设设施

2025

17

河田镇

圳口村

楼下村

350

合用设施

2025

18

河田镇

圳口村

田美村

683

建设设施

2025

19

河田镇

四中村

刀粘背村

53

资源化利用

2025

20

河田镇

河东村

芋上村

480

纳厂

2025

21

河田镇

上径村

下屯村

400

建设设施

2025

22

河田镇

上径村

上屯村

200

建设设施

2025

23

河田镇

上径村

社排村

196

建设设施

2025

24

河田镇

溪东村

上楼村

280

合用设施、资源化利用

2025

  (四)螺溪镇

  螺溪镇规划完成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纳厂治理1个自然村。2025年规划治理2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个,纳厂治理1个。

  表6  螺溪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

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螺溪镇

南和村

排里村

147

纳厂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2

螺溪镇

新良村

双塘村

198

纳厂

2025

拟申请资金

新建。

3

螺溪镇

新溪村

热水坑

328

合用设施

2025

  (五)上护镇

  上护镇规划完成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7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9个,资源化利用治理8个。2025年规划治理10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纳厂1个。

  表7  上护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上护镇

护南村

下屋场

50

资源化利用

2024

采用资源化利用管控措施。

2

上护镇

护南村

吉水村

263

资源化利用

2024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完成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3

上护镇

护南村

东门村

452

资源化利用

2024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沿县道穿过东门村、新桥村铺设完成;村内主管及支管由镇、村完善。

4

上护镇

护南村

新桥村

298

合用设施、资源化利用

2024

5

上护镇

护东村

新丰村

135

建设设施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6

上护镇

大各村

坝头村

298

建设设施

2024

7

上护镇

护径村

桥面村

223

建设设施

2024

8

上护镇

护径村

沙坑村

67

资源化利用

2024

9

上护镇

鸡坑村

径里村

130

建设设施

2024

10

上护镇

鸡坑村

米江村

200

资源化利用

2024

11

上护镇

樟河村

樟河村

800

建设设施

2024

12

上护镇

洋岭村

洋一村

99

建设设施

2024

13

上护镇

洋岭村

洋二村

46

合用设施

2024

14

上护镇

硁二村

山下村

300

资源化利用

2024

15

上护镇

硁头村

凹下村

214

建设设施

2024

16

上护镇

硁头村

花排村

310

资源化利用

2024

17

上护镇

硁头村

埔子村

210

资源化利用

2024

18

上护镇

硁头村

花屯村

510

建设设施、资源化利用

2025

19

上护镇

樟河村

野鸭村

1280

建设设施、资源化利用

2025

20

上护镇

护北村

三楼村

381

建设设施

2025

拟申请资金新建。

21

上护镇

护二村

南门江

130

纳厂

2025

22

上护镇

护二村

下塘村

847

建设设施

2025

23

上护镇

樟河村

水口村

1600

建设设施

2025

24

上护镇

硁二村

寨下村

490

合用设施

2025

25

上护镇

硁二村

散乡村

260

资源化利用

2025

26

上护镇

硁二村

岭背村

270

资源化利用

2025

27

上护镇

硁二村

坡子头

280

资源化利用

2025

  (六)水唇镇

  水唇镇规划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1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纳厂4个。2025年规划治理13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0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

  表8  水唇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水唇镇

墩塘村

白石村

200

建设设施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2

水唇镇

下社村

上楼村

80

纳厂

2024

3

水唇镇

下社村

新屋村

125

纳厂

2024

4

水唇镇

下社村

新村

75

纳厂

2024

5

水唇镇

下社村

下屋村

139

纳厂

2024

6

水唇镇

水唇村

社背村

245

建设设施

2024

7

水唇镇

吉龙村

排尾村

115

合用设施

2024

8

水唇镇

吉龙村

上排村

170

合用设施

2024

9

水唇镇

吉龙村

中排村

155

建设设施

2024

10

水唇镇

吉龙村

下排村

168

合用设施

2024

11

水唇镇

吉龙村

大陂村

256

建设设施

2024

12

水唇镇

南跃村

坎下村

68

合用设施

2025

13

水唇镇

南跃村

大竹园

78

建设设施

2025

14

水唇镇

南跃村

石垅村

76

合用设施

2025

15

水唇镇

南跃村

肥坪村

52

合用设施

2025

16

水唇镇

南进村

南进寨

105

资源化利用

2025

17

水唇镇

南进村

坑正村

32

资源化利用

2025

18

水唇镇

护硁村

中坑尾

65

资源化利用

2025

19

水唇镇

护硁村

岭下村

250

合用设施

2025

20

水唇镇

护硁村

黄布村

1125

建设设施

2025

21

水唇镇

护硁村

下坡村

365

建设设施

2025

22

水唇镇

水唇村

欧坑村

360

建设设施

2025

23

水唇镇

吉龙村

凹背角

48

建设设施

2025

24

水唇镇

吉龙村

河背村

65

建设设施

2025

  (七)新田镇

  新田镇规划完成3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1个,资源化利用治理4个。2025年规划治理1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纳厂治理6个。

  表9  新田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1

新田镇

麻地村

宗滩村

330

建设设施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2

新田镇

田心村

径口村

725

建设设施

2024

3

新田镇

参城村

竹新村

230

资源化利用

2024

4

新田镇

参城村

西门村

780

合用设施

2024

5

新田镇

参城村

下圩村

480

合用设施

2024

6

新田镇

参城村

东门村

608

合用设施

2024

7

新田镇

横陇村

寮前村

900

建设设施

2024

8

新田镇

横陇村

埔尾村

236

建设设施

2024

9

新田镇

新村村

北坑村

200

资源化利用

2024

10

新田镇

新村村

石召村

226

资源化利用

2024

11

新田镇

新村村

荷树凹

200

资源化利用

2024

12

新田镇

北山村

鹿林村

764

建设设施

2024

13

新田镇

北山村

上车水

321

建设设施

2024

14

新田镇

联新村

新寨村

150

建设设施

2024

15

新田镇

联新村

仙枣径

900

建设设施

2024

拟申请资金新建。

16

新田镇

屯寨村

下油车

194

纳厂

2025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17

新田镇

屯寨村

寨顶村

395

纳厂

2025

18

新田镇

屯寨村

五队村

326

纳厂

2025

19

新田镇

屯寨村

上铺村

345

纳厂

2025

20

新田镇

屯寨村

东门江

62

建设设施

2025

21

新田镇

屯寨村

新一村

483

纳厂

2025

22

新田镇

屯寨村

新二村

373

纳厂

2025

23

新田镇

横陇村

早禾垅

320

合用设施

2025

24

新田镇

横陇村

显屯村

350

合用设施

2025

25

新田镇

横陇村

新屋村

180

合用设施

2025

26

新田镇

横陇村

松林村

125

合用设施

2025

27

新田镇

横陇村

柴垅村

50

合用设施

2025

28

新田镇

北山村

下车水

117

资源化利用

2025

29

新田镇

田心村

灰寨村

710

资源化利用

2025

拟申请资金新建。

30

新田镇

田心村

田心村

732

资源化利用

2025

  四、提升改造规划

  陆河县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8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75个,设施提升改造3个,设施、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0  陆河县提升改造规划汇总表

序号

乡镇

提升改造总数

管网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设施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设施、管网均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1

东坑镇

10

9

1

0

2

河口镇

19

18

1

0

3

河田镇

3

3

0

0

4

螺溪镇

6

5

1

0

5

南万镇

19

19

0

0

6

上护镇

10

10

0

0

7

水唇镇

7

7

0

0

8

新田镇

11

4

0

7

合计

85

75

3

7

  (一)东坑镇

  东坑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9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1  东坑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东坑镇

大溪村

营里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东坑镇

大溪村

梅树下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3

东坑镇

大新村

墩下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4

东坑镇

丰田村

冰塘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5

东坑镇

富口村

罗排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6

东坑镇

榕江村

上水流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7

东坑镇

榕江村

凹仔背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

8

东坑镇

榕江村

上罗角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9

东坑镇

竹园村

大田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10

东坑镇

竹园村

竹园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二)河口镇

  河口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8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2  河口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河口镇

昂塘村

昂二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河口镇

北二村

北笏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3

河口镇

北二村

大草洋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4

河口镇

河口村

高树村

纳厂

管网提升

5

河口镇

河口村

文下村

纳厂

管网提升

6

河口镇

河新村

石印村

纳厂

管网提升

7

河口镇

河新村

木公寮

纳厂

管网提升

8

河口镇

河新村

排仔村

纳厂

管网提升

9

河口镇

剑门村

楼下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

10

河口镇

剑门村

石塘下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11

河口镇

麦湖村

麦湖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12

河口镇

麦湖村

水坑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13

河口镇

新华村

背头塘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4

河口镇

新华村

昌龙背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5

河口镇

新华村

管屋寮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6

河口镇

新华村

横楼下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7

河口镇

新华村

华楼岭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8

河口镇

新华村

竹高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19

河口镇

云峰村

均田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三)河田镇

  河田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3个。

表13  河田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河田镇

高砂村

大塘村

纳厂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河田镇

河东村

龙油村

纳厂

管网提升

3

河田镇

河北村

麻竹头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四)螺溪镇

  螺溪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5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4  螺溪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螺溪镇

螺溪村

告洋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螺溪镇

螺溪村

太平围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

3

螺溪镇

欧西村

珠岭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4

螺溪镇

新溪村

塘陂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5

螺溪镇

新溪村

红星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6

螺溪镇

新溪村

丰林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五)南万镇

  南万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9个。

表15  南万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南万镇

万东村

高洋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南万镇

万东村

世径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3

南万镇

万中村

高圳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4

南万镇

万中村

横石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5

南万镇

万东村

各里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6

南万镇

万中村

新屋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7

南万镇

万东村

红光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8

南万镇

万全村

上枧村

纳厂

管网提升、修复

9

南万镇

万中村

洋坑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10

南万镇

万全村

北门村

纳厂

管网提升、修复

11

南万镇

万东村

中前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12

南万镇

万全村

南门村

纳厂

管网提升、修复

13

南万镇

万全村

下枧村

纳厂

管网提升、修复

14

南万镇

万西村

陶子里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15

南万镇

杞洋村

洋角村

纳厂

管网修复

16

南万镇

万西村

岳坑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17

南万镇

杞洋村

大坝村

纳厂

管网修复


18

南万镇

万西村

梅子头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19

南万镇

万中村

横排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六)上护镇

  上护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0个。

  表16  上护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备注

1

上护镇

护北村

龙埔村

纳厂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上护镇

护北村

高岭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3

上护镇

护东村

洋各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4

上护镇

护东村

龙江村

合用设施

管网提升

5

上护镇

护二村

下布村

纳厂

管网修复

6

上护镇

鸡坑村

新坜村

资源化利用

管网提升

7

上护镇

硁二村

上屋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

8

上护镇

大各村

上排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9

上护镇

大各村

大陂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10

上护镇

鸡坑村

寨里村

建设设施

管网修复

  (七)水唇镇

  水唇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7  水唇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内容

备注

1

水唇镇

新丰村

下庭前

纳厂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水唇镇

新丰村

上庭前

纳厂

管网提升

3

水唇镇

新丰村

下大窝

纳厂

管网提升

4

水唇镇

新丰村

上大窝

纳厂

管网提升

5

水唇镇

新丰村

老圩村

纳厂

管网提升

6

水唇镇

新丰村

石下村

纳厂

管网提升

7

水唇镇

螺洞村

五村

合用设施

管网修复

  (八)新田镇

  新田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4个,设施、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8  新田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内容

备注

1

新田镇

新田村

新丰村

纳厂

管网提升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2

新田镇

麻地村

麻地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3

新田镇

田心村

珠塘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4

新田镇

新村村

大楠村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5

新田镇

新村村

新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6

新田镇

北山村

龙须径

建设设施

管网提升、修复

7

新田镇

北山村

北山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8

新田镇

联新村

锅底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9

新田镇

联安村

渡仔头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10

新田镇

联安村

牛牯头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11

新田镇

联安村

西坑村

建设设施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组建实体化运作的跨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衔接“百千万工程”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攻坚事项。按照县领导同志定点联系镇的工作安排,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督办事项。

  (二)明确部门分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市生态环境陆河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监管。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污水治理衔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指导,抓好以镇带村,推动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处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要在要素保障、河湖长制落实、国企参与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各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职责与治理成效监管职责分离。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作用,采用符合陆河县区域特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动具有应用价值和竞争力的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在县域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指导帮扶。

  (四)强化监督考核。提高乡村振兴、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权重,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未达年度目标的不得参与“百千万工程”评先评优。将农村生活污水列为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适时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河湖长制监督检查重点任务,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村(居)委会等工作任务。建立“一网一图”工作台账,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镇进行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引导各方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公益直播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相关项目方案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协调解决建设及运维中的纠纷。挖掘企业参与治理潜力,鼓励承担企业优先聘用周边村民参与建设运维。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参与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指导农民深入参与治理。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宣传倡导节约用水用肥习惯。

  附件:1.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计划

  2.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提升改造台账

  3.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一村一策”新建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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