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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制度 (修订版)的通知
  • 2019-05-06 14:0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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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府办〔201913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制度 (修订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陆河县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制度(修订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陆河县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制度          (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优化陆河县投资软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服务理念、服务水平,解决招商项目推进和企业在产前、产中、产后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营造公平、优质、高效的“亲商”、“安商”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服务机构  

在“陆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政府服务工作机制。陆河县应急管理局、陆河县编委办、陆河县财政局、陆河县残联、陆河县地方志办公室、陆河县税务局、陆河县发改局、陆河县公安局、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河县公用事业局、陆河县供水公司、陆河县国家保密局、陆河县自然资源局、陆河县环保局、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陆河县交通局、陆河县教育局、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陆河县林业局、陆河县民政局、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陆河县气象局、陆河县外事局、陆河县人社局、陆河县审计局、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河县水务局、陆河县司法局、陆河县统计局、陆河县卫生健康局、陆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陆河县烟草专卖局、陆河消防大队等35个窗口进驻服务单位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从报批、建设、投产、营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一站式服务、专人服务、代办服务、保姆式服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全力推行招商引资“亲切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亲切问候、一杯茶水待客”,形成覆盖全县的企业服务体系。  

二、服务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单位制度。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确定项目服务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项目和列为县重点项目的由“陆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项目服务第一责任单位。  

项目服务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对项目的洽谈、落地、投建、营运全程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各办事部门沟通联系,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服务的全程监督,督促各办事部门全力配合、落实。  

(二)设立项目办事绿色通道制度。    

1、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招商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办证等快捷办事的“绿色通道”。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受理项目业务申请。  

2、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方式。服务窗口受理业务后,将各项业务申请材料同步分发各审批、注册、登记等各部门,各办事部门同时审批办理,在限定时间内办结,再由窗口统一交付还企业,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企业办事时效。  

3、各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要树立“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服务理念,学习和借鉴企业的微笑服务、贴心服务,做到群众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打造政府对外行政审批服务的示范窗口,进一步优化办事环境。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亲切服务”投诉电话:5501000,畅通政府服务直通车。  

(三)实行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制度。    

1、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且经过县人大通过的项目)须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代办服务组为项目提供无偿代办服务。代办服务组由项目服务第一责任单位代办专干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办理项目推进与本部门相关的业务,做好联络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直到办结为止。  

2、将我县重点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生产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世界500强和中国100强企业投资项目,列入团队服务并提供专人全程代办服务。  

3、代办业务范围:全程代办的业务咨询、政策法规指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起草项目合同、章程等各项审批资料,项目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各项手续及证照申领,项目用地、环评、消防等手续的审批,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4、招商引资项目投产后,做好企业的后续服务尤为重要。各主体责任单位要落实企业服务专干,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每月最少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不定期下基层、企业,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能解决的帮助企业解决,不能解决的收集后上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增资扩产的信心,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出效益。  

 三、构建良好的招商环境    

(一)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形势的发展,实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招商项目评审机构,对所有有意向并经领导小组实地考察的项目,进行全方位、专业性的评估和认定,评估和认定结果供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参考,作为批准引进的参考依据,并根据其生产内容、产值、税收、创造就业的情况等自身实力进行土地资源配置,提高招商质量,防止批而不建、多批少建现象的发生。项目引进成功签约对第三方实行有偿服务。  

(二)进一步改善收费环境。凡涉及企业而有浮动幅度的收费,一律按低标准执行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必须交到指定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户,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点缴费。严禁各种乱收费和摊派收费和摊派的行为,企业有权拒缴并向县纪委(监察委)投诉。  

(三)进一步改善法治环境。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要依法保障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坚决依法惩处各种危及企业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履职,严格规范检查行为、不得借检查之机谋取任何不当利益不得开办与自己业务相关的有偿中介、服务机构  

(四)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创造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外来投资者和人员实行市民待遇在政府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子女上学等方面一视同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歧视、不得加收费用;对其配偶、子女,公安机关和外事管理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为他们提供方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介服务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投资者提供公正、高效、优质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台账。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库,对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审批、开工建设、运营投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指导,抓住问题的重点环节,落实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要制定服务跟进一览表,便于掌握项目推进和企业服务落实情况。  

2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协调项目洽谈、签约、开工、投产情况,并抄送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协调会、调度会提出的解决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对及时落实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督查问责。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及办理等情况进行书面通报,督促各办事部门按时、高效办理各项业务。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生产企业申办事项推诿不办、无故拖延(超时)办理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对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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