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机构”管理也应有章可循
“临时机构”之所以大量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正式机构的权力边界划分不够清晰,同一事务多部门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协调成了难题;其次是一些正式机构没有严格履行职责,一些领域管理混乱,需要集中整治;三是“临时机构”随意性强,可以超越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行政权力受到的约束小,一些领导习惯于“临时机构”的工作方式,如果某一项工作阶段性任务要求强,就成立“临时机构”,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
因此,要解决“临时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需要强化行政管理的科学性,通过制定行政机构编制法,从法律上明确行政部门的权力边界,加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效率。要对“临时机构”的成立、退出、职权范围、工作方式等进行明确界定,防止“临时机构”泛滥和“有生无死”;要加强对“临时机构”的监督,像对法定行政机构一样进行审计监督,防范腐败滋生。
说到底,“临时机构”的问题暴露了正式机构管理中的软肋,规范“临时机构”的根本是强化正式机构的管理。只有正式行政部门的职责明晰、管理到位,才能减少成立“临时机构”的冲动。同时,只有“临时机构”的管理有章可循,监督到位、“进出”有序,“临时机构”的混乱现象才能得到根治。(郭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