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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陆河县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陆河府办函〔2021〕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调整陆河县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燕群(县政府)
副组长:彭伟力(县政府办公室)、叶美习(县卫生健康局)、刘德颂(县司法局);
成 员:丘久存(县委政法委)、彭素丽(县法院)、范利权(县检察院)、肖广仁(县公安局)、吴东丽(县财政局)、叶胜韬(县信访局)、郑飞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光辉(县民政局)、欧存(县卫生健康局)、邱洪伟(县司法局)、叶伟振(河田镇)、叶镜旋(河口镇)、罗国辉(水唇镇)、朱武城(东坑镇)、黄永恒(螺溪镇)、叶小彬(新田镇)、彭娘江(上护镇)、刘圣宾(南万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叶美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组建专门调解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在贯彻执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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