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汕尾市2017年科技创新体系指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粤办函﹝2016﹞10 号)精神,顺利完成2017 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 年汕尾市科技创新体系指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附:《2017 年汕尾市科技创新体系指标分配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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