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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