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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河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2024-04-10 09:33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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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陆河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九届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陆河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委“1336”工作部署,立足打造一流的教育理念、一流的教育体系、一流的教育制度、一流的教育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育治理,“六个一流”,砍尾争先,整体提升,全力打好打赢陆河教育“翻身仗”,推动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聚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推动我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服务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实现晋位升级、整体大幅提升。

  1.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长远规划和精准选配工作,切实让懂教育的行家里手管教育、抓教育。强化教育局班子成员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实施“新强师工程”,到2025年,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校长学历层次全员达到本科以上,校长持证上岗覆盖率达到100%;教师学历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各学段师生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突出考核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实绩的综合评价体系。到2025年,农村地区校长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与城镇学校大体相当。进一步完善教研队伍建设,按国家课程方案配齐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突出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促进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教师教学手段和方法更具现代化、信息化,课堂更加高质高效;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用人评价导向功能发挥更充分,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2025年,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及格率达到90%以上,初中教学质量监测及格率达到60%以上,高考本科入围率达到45%以上。

  3.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制定、完善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增加政策供给,重点推进公办优质中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学位建设。到2025年,全县新增2760个幼儿园公办学位、6720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300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学前教育“5080”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完成学前教育“5085”任务,通过广东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调整,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开办公办幼儿园条件的乡村通过设立公办幼儿园分园、设置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等形式规范办园。到2025年,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有效解决“城镇挤”“农村弱”难题。

  4.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等用于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将县级财政承担的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体系,保证教育经费划拨到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各教育阶段住宿费的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推进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保障体系并抓好落实。实行教育用地保障制度,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建立基础教育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强化项目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教育目标落到实处

  5.建立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政治担当责任、决策部署责任、推进落实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发展效果责任。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研究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政府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一般公共预算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断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师,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

  6.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县镇两级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完善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教育领域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严密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风险隐患评估研判会,适时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用好用实对口帮扶政策,落实受援方主体责任

  7.建立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全口径结对帮扶,以各镇中小学校、县域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教研机构与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中小学校、深圳与陆河之间相互结对的3种全口径结对关系。积极配合支援方开展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其整合优化的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和建立集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教研员、专家、大学生等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推进我县教育领域在教学、教研、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的整体提升。支援方、受援方共同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统筹使用人力资源和中小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职业学校各类平台资源,实现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8.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健全结对帮扶、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支援方帮扶责任,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性。县教育局要与建立结对关系的支援方共同制定中长期帮扶规划,每年共同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每年认真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到支援方参加跟岗学习,通过跟岗锻炼逐步提升选派教师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县教育局要配合支援方共同研究制定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合理确定支教人员工作量,解除支教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支教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县教育局应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配合支援方组织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和学历提升等各类培训,共建共享培训资源,整体提高我县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陆河教育自主持续发展能力。

  (三)深化“三项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强县”的动力活力

  9.深化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2023年底前完成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工作。突出强化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学校布局规划、教育资源配置等事关长远的工作。突出县委教育工委的实体化运作,建立县委教育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县直相关单位党组书记抓教育述职制度,推动各级党政履行好领导、管理、发展、保障教育的责任。建立“亮任务”“听汇报”“抓督查”“严考评”“重问责”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县领导挂驻联系学校制度,推动关于教育的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

  10.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制度规范,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探索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学校用人权,创新完善学校补充人员机制。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把优秀人才选拔到教师队伍中来,坚决杜绝教师选聘腐败问题。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考核评价及绩效工资改革,推动奖罚机制与绩效考核挂钩,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推动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要,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并下达教育行政部门,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量内的自主调配权。同时,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剂力度,中小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和其他专项改革、行业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推进各级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镇中心小学组织带动作用,打破校际壁垒,实现教育资源集约节约、教育质量提升。各镇中心小学统筹区域内小学教师资源,统一组织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推动加强乡镇内小学课程、教学、教师、研训一体化管理,实现学区一体化办学、综合性考评、协同式发展。积极推动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法人多校区、九年一贯制等多种模式,开展集团化办学。单法人多校区的教育集团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由牵头校统一调配和使用;集团内各校区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推进集团内行政、人员、资金、教学、研训、资源、考核一体化管理。打破校长行政化,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11.深化教育督导评估改革。打好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关键在严抓严管、严督实导。配优配强教育督导队伍,探索县、镇、村三级教育督导联动机制,推动督政工作常态有力有效,真正发挥教育督导队伍的作用,让教育督导真正“长牙齿”;细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制度,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我县教育发展状况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加强结果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为督政、督学提供决策参考;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教育督导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优化完善中小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实行亮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抓好“四支队伍”,持续夯实“教育强县”的工作基础

  12.加强县教育局机关队伍建设。县教育局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保障,努力把局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要强化战略储备、源头培养、跟踪培养,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发展领导力和办学治校能力。强化县教育局班子成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县教育局机关机构改革,保障编制和人员需求,解决人员混岗问题,包括行政、事业股室职务兼任,或者公务员兼任事业股室负责人,出现交叉任职的问题,精简机关力量,配齐配强中层干部,确保局机关高效运转,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全面提升县教育局的领导力、执行力。

  1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书记、校长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校长队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校长专业标准,建立健全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高尚、素养过硬、爱岗敬业、群众公认的教育人才选拔到中小学校长岗位。建立中青年校长和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到2025年培养校长后备人才50名,新任校长原则上从校长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建立健全校长培养培训体系,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以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实践创新、教育评价改革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级培养一批“种子校长”。加强各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将工作室跟岗实践作为校长学习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采用多种方式选拔校长,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公开选聘,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校长校内听课评课制度,提高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素质。

  1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坚持师德第一标准;进一步提升教师业务技能和学历水平,到2025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3%以上,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2%以上,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4%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达到70%;申报创建市级名师工作室共20个。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业内认可、具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深化教师培训机制改革,中小学校根据实际开展校本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在教师培养过程中探索“以赛促学”激发学习能力,实施“打擂台”等举措;发挥县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与中小学共建共享共用培训资源;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和全员家访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承担相应教学工作。

  15.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县和学校教研体系,深入推进各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县教师发展中心应配强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条件,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调整优化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结构,拓展教研员职业通道,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教学指导分别不少于80天,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分别不少于80节,开设镇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5次。建立县教师发展中心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到中小学校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

  (五)大力实施“六大行动”,奋力实现“教育强县”的跨越发展

  16.大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行动。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兴学办校全过程,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带头上好第一堂思政课,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从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确保不发生重大意识形态安全事件。推动“善文化”进校园,大力培养“向善向上,刚健朴实”的文明新风,帮助青少年准确把握正确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精心编制地方文化方面的教材,大力开展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传承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带、科教文化场所研学,让爱家乡深入到每个青少年的心灵。加大县青少年宫建设力度,护航青少年阳光成长。各校以爱学生为本心,创新开展“我为学生办实事”系列活动,让学生感到温暖和幸福。

  17.大力实施教育生态整顿行动。开展教育领域大整顿,针对教育系统出现的问题,刀刃向内、逐一破题,切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作风再转变、质量再提高。突出整治“初心使命不纯”,让教育工作者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守育才育人的初心,坚持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保障的使命,回归教育本质,真正成长为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育工作者;突出整治“师德师风”不正,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师风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师德师风领域的重点问题。健全师德失范问责机制,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突出整治“跟歪风附邪气”,严厉查处违规办私教班、搞有偿补课、经商办企业等违规行为;突出整治“担当作为不够”,坚决纠正“躺平”行为,优化工作作风,切实维护教师队伍形象。

  18.大力实施教育提质培优行动。突出抓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着力提高各类教育质量水平。学前教育方面,2023年新改扩建5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1740个;启动建设1所村级普惠性幼儿园,不断扩大公办优质学位资源,推动完成学前教育“5085”普惠任务。到2025年,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0%、85%以上,建设1个以上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努力补齐学前教育教研短板。义务教育方面,聚焦解决“乡村空”“城镇挤”主要矛盾,突出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对乡镇初中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原则上每个乡镇只办一所初中学校,实行“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通过提质扩容和做大做强的方式,不断扩大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计划新改扩建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学位1550个。积极推进东坑中学、螺溪中学、水唇中学、河口中学、新田中学等乡镇初中学校寄宿制改造,2024年实现全县初中寄宿制学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完善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力促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普通高中教育方面,推动完成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深入推进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建设;立足实际找准学校发展定位,坚持一校一策、优质多样特色发展。积极应对高考综合改革,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推进选课走班教学新模式,狠抓教学质量这条生命线,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晋位升级、整体成绩大幅提升,到2025年高考本科入围率达到45%以上。

  19.大力实施教育一体均衡行动。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对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消除C、D级危房校舍,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统一,突出以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县域普通高中学校为抓手,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2023年底前推动5所已建成的幼儿园开园办学;抓好10所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作,全面提升教育资源供给水平。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以镇域为重点,聚焦缩小不同乡镇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充分发挥县域经济中心作用,加大力度统筹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提升校园管理水平和区域教育质量,推动资源配置重点向落后乡镇倾斜,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到2025年创建至少3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健全完善共同体牵头校负责制以及共同体内部教师调配、教学管理、教研培训、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等机制,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一体化。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占比达85%以上,严格落实军人子女和企业高管子女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20.大力实施名校名师培育行动。用心培育一流名校,突出抓好校长队伍这一“主心骨”建设,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在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全领域创建示范学校,强化办学特色,努力建设一批粤东西北争一流、省内有影响力的优质学校。河田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等要在提升教学质量、打造更优品牌上下功夫,敢于与其他地区名校争高下,在对标争先中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积极培育一流名师。坚持“内培”和“外引”双管齐下,深入实施中小学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周期性全员培训制度,力争全县平均每年培养不少于10名“善美老师”、每年培养不少于100名骨干教师。用好“红海扬帆人才计划”等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县从教,把先进的办学理念、教学模式导入全县教育工作中。

  21.大力实施教育数字赋能行动。高度重视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针对多媒体教室不足、功能室和实验室缺乏等短板问题,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到2025年,中小学校园网覆盖率、课室多媒体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教师配备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比例达到90%以上,实验室和计算机室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每年创建不少于2所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确保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有效开展,不断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均衡高效配置。推进信息技术与平安校园融合。结合“民情地图”平台打造智能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做到对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干预制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妥善到位。

  三、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镇两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教育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研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3.强化育建设用地保障优先支持新增公办学位建设用地需求,加强与市对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指标相关事项,积极落实非营利性基础教育设施用地计划。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设施用地纳入单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予以明确。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业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教育用地问题。

  24.强化多元经费保障。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尽早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概算等前期工作,努力实现“项目等钱”。允许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建设规划按进度实施。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奖补资金,并按集中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用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项目积极申请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鼓励设立教育基金会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学校建设。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可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用于扩大城镇学位供给。

  25.强化考核评价。建立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各镇、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建立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科学评价体系。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镇和单位,对党政正职和分管教育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26.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陆河县教育基础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陆河县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附件1

  陆河县教育基础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加快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突出短板,有效应对城乡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等带来的教育新需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主动适应陆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陆河教育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滞后问题,着力优化公办学位供给,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硬件水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先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才资源

  开发需要,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科学规划。综合考虑城乡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产业发展等因素,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等刚性要求,科学规划新增教育设施布点,确保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入学入园需求。

  (三)坚持分步推进。按照“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轻重缓急,结合城市建设进程,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

  (一)学位建设。根据需求,以增加县城和镇中心区域人口流入地学位供给为重点,2023年前计划推动已建成的5所幼儿园开园办学,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740个;2023年前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550个。到2025年,共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0所、义务教育学校15所,高中学校1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640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720个,高中学位300个;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具体建设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夯实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实施宽带网络扩容提速、教室多媒体更新换代、教师用终端全覆盖、无线网络进校园等工程,为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园网覆盖率100%,满足日常办公和教学需求,所有课室均能接入互联网;中小学教学课室多媒体平台覆盖率84%,到2025年覆盖率100%;中小学教师配备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比例90%,到2025年比例100%;2023年中小学计算机室建设达标率63%以上,到2025年达标率100%;建成一批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新模式。(具体建设计划详见附件3)

  (三)实验室建设。围绕保障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考试条件,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活动,让学生达成学科核心素养发展目标。各校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实验教学场所,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2023年新增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探究室)15间,至2025年新增中学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实验员准备室等共70间,确保基本实验开出率100%,拓展性实验(除了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实验外的实践活动)比例不少于50%。(具体建设计划详见附件4)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用地统筹。落实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障教育用地空间,确保优先建设。县在编制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在城镇建设中同步考虑学校布局建设,按规划人口预留教育用地,同时要在我县重点发展的开发区、园区(汕尾市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足教育用地空间,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并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需求。

  (二)落实配套园建设责任。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发总量达4500人的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幼儿园,所配建的幼儿园须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并坚持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须承担与其居住区人口规模(户数)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用地成本,可以联合多个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规划共建一所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布局在其中较大区块内;可以按照学位成本(含建设与用地费用)和需配建学位数出资,由政府统筹解决学位问题。

  (三)强化多元经费保障。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努力争取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等用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尽早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概算等前期工作。鼓励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

  (四)提高项目报建效率。县相关职能部门对本方案涉及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员业务指导、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实行审批手续容缺服务制,加快办理教育设施建设审批事项。

  五、加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将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督查。各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统筹调配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动全县教育设施建设工作形成规划科学、制度完备、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联动,发挥合力。县发展改革、教育、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代建中心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强对教育设施建设标准、开工准备、建设管理、验收移交等全过程、各环节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纳入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建设进度图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督办”,任务逐一销号,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督导,加快进度。将此次规划建设任务纳入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考核内容,开展常态化跟踪督导,加快建设进度。建立健全通报督查机制,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

  附件:1-1.陆河县2023—2025年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项目计划表

             1-2.陆河县2023—2025年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建设项目计划表

             1-3.陆河县2023—2025年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表

             1-4.陆河县2023—2025年中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表


附件1-1











陆河县2023—2025年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学位建设途径(新建、改扩建、回收回购、扩班增容或推动已完工项目开园办学等)

选址

办园规模(班数)

可增加学位数(个)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总投入(万元)

建设年度

预计投入使用时间

备注


陆河县





2640


15000



当前公办在园生数3655人,到2025年新增2640个公办学位后,陆河公办学位数为6295个,公办园在园生数比例可达到60.71%(在园生总数10369人)。

1

上护镇

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上护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上护镇护南村高社埔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802.5平方米。

1200

2023

2023


2

东坑镇

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东坑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东坑镇开发区大夫塘

12

36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187.75平方米。

1900

2023

2023


3

河田镇

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河田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河田镇宝河路南侧

16

4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706.22平方米。

2100

2023

2023


4

螺溪镇

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螺溪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螺溪镇茶坑桥

12

36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571.55平方米。

1900

2023

2023


5

新田镇

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新田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新田镇新田村山塘下

12

36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4322.8平方米。

1900

2023

2023


6

上护镇

陆河县公立幼儿园补短板建设项目(上护镇第二幼儿园)

新建

上护镇樟河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

1200

2024

2024


7

水唇镇

陆河县公立幼儿园补短板建设项目(仑岭幼儿园)

新建

水唇镇仑岭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

1200

2024

2024


8

水唇镇

陆河县公立幼儿园补短板建设项目(黄塘幼儿园)

新建

水唇镇黄塘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

1200

2024

2024


9

河口镇

陆河县公立幼儿园补短板建设项目(麦湖幼儿园)

新建

河口镇麦湖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

1200

2025

2025


10

水唇镇

陆河县公立幼儿园补短板建设项目(吉龙幼儿园)

新建

水唇镇吉龙

6

180

建设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

1200

2025

2025


附件1-2

陆河县2023—2025年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选址

办学规模(学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总投入(万元)

建设年度

备注


陆河县




16320


52170


陆河县义务教育公办在校生数36818人,到2025年新增6720公办学位后,陆河公办学位数为43538个,义务教育公办在校生数比例可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38752人)。

1

河口镇

河口镇昂塘小学重建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改扩建

河口镇

昂塘小学

270

在原址新建一幢占地面积734.86㎡、建筑面积2506.8㎡的四层教学楼,以及新建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

600

2023


2

河口镇

河口镇河口屯小学新建教学

楼工程

改扩建

河口镇

河口屯小学

540

在原址新建一幢占地面积485.66㎡、建筑总面积1906.64㎡的四层教学楼,以及室外安装配套工程。

500

2023


3

县城

陆河县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迁建)新建项目

新建

河田镇

九丫塘

2400

项目总用地40727㎡,总建筑面积47685㎡。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2栋教学楼、1栋体育馆、1栋阶梯教室、1栋综合楼、校门等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2栋学生宿舍楼、1栋人才公寓、2栋综合楼、运动场等项目。

25000

2023


4

上护镇

樟河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改扩建

上护镇

樟河中学

600

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占地面积约490㎡,建筑总面积约1960㎡。

550

2023


5

螺溪镇

螺溪镇新良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改扩建

螺溪镇

新良小学

540

拆除危楼两栋,在原址上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占地面积约470㎡,建筑总面积约1968㎡。

520

2024


6

河田镇

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改扩建

河田镇

宝山村委

1620

新建一栋约3300平方米的艺术综合楼;建设校道及宝山希望小学校门口连接市政道路;完善校园文化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

1000

2024


7

河田镇

陆河县县城小学建设项目(砂坑小学新建)

新建

河田镇

砂坑村委

1620

占地面积16000㎡,校舍总建筑面积11664㎡。

4500

2024


8

河田镇

陆河县县城小学建设项目(城南小学迁建)

新建

河田镇

城南社区

1350

占地面积12000㎡,校舍总建筑面积9720㎡。

4000

2024


9

河田镇

陆河县县城小学建设项目(河东小学改扩建)

改扩建

河田镇

河东村委

2160

占地面积18000㎡,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9300㎡。

3800

2024


10

螺溪镇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螺溪中学)

改扩建

螺溪镇

螺溪中学

900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7800㎡、新建校门(含门卫室)100㎡、新建围墙400m。

2300

2025


11

水唇镇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唇中学)

改扩建

水唇镇

水唇中学

1050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8000㎡、新建校门(含门卫室)100㎡、新建围墙500m、室外混凝土地坪3000㎡。

2400

2025


12

河口镇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改扩建

河口镇

河口中学

1200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7700㎡及附属工程。

2600

2025


13

新田镇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新田中学)

改扩建

新田镇

新田中学

1200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11470㎡、挡土墙长180m。

2500

2025


14

上护镇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上护中学)

改扩建

上护镇

上护中学

600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3520㎡、新建围墙400m、土方工程10万元、挡土墙400m以及教学楼修缮。

1400

2025


15

河田镇

河田镇河北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改扩建

河田镇

河北小学

270

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占地面积约450㎡,建筑总面积约1800㎡。

500

2025


附件1-3








陆河县2023—2025年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目标任务

现达标率

三年分步建设任务完成比率

计划总投入(万元)

经费渠道

备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中小学组建校园网覆盖率100%,满足日常办公和教学需求,所有课室均能接入互联网。

100%

——

——

——

——

——


2

中小学教学课室多媒体平台覆盖率100%

84%

——

92%

100%

300

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


3

中小学教师配备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比例100%

90%

——

95%

100%

144

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


4

中小学计算机室建设达标率100%。

43%

63%

83%

100%

2850

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


5

创建智慧校园示范校。陆河2023—2025年每年创建不少于2所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0%

33%

66%

100%

3000

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


附件1-4












陆河县2023—2025年中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表

学段

现状

三年分步建设任务

总投入(万元)

经费渠道

备注

物理实验室(探究室)

化学实验室(探究室)

生物实验室(探究室)

理化生准备室(实验员室)

理化生仪器室

化、生药品室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初中

现有(间)

16

14

11

0

39

10

新增物理实验室(探究室)4间、生物实验室(探究室)9间

新增化学实验室(探究室)6间、化、生药品室(探究室)3间

新增理化生准备室(实验员室)39间

316



缺口

(间)

4

6

9

39

0

3




高中

现有

(间)

4

4

4

2

4

4

新增物理实验室(探究室)1间、化学实验室(探究室)1间

新增生物实验室(探究室)3间、理化生准备室(实验员室)4间


62



缺口

(间)

1

1

3

4

0

0




缺口

(间)

0

0

0

0

0

0





  附件2

  陆河县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教育改革攻坚,激发教育内生动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打破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培育做强全县教育系统校长、教师、教研员三支队伍,为推进陆河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规律,对标国家、省、市关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系统谋划,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将成功经验推广应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突出问题,着眼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集中攻坚、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坚持分类施策。立足陆河教育实际,制定符合各中小学校教育实际情况的改革实施方案,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精准发力、稳步实施,确保取得真正成效。

  三、工作目标

  从2023年开始,用3年时间,聚焦制约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问题,重点围绕校长、教师、教研员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各项重点改革事项具体方案并全面实施,形成充满活力、更加科学、富有效率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陆河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四、主要事项

  (一)校长、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破解我县校长、教师评价机制建设不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效能低,“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激励校长、教师干事创业,提升办学质量。

  1.健全校长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价程序,每学年对所有中小学校长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评为“一等”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导向。(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2023年底前完成。)

  2.健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教学质量大数据监测平台,县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教学质量监测,建立“一生一档”“一师一档”数据管理库,通过数据分析评价县、学校、教师、学生的教学质量,并将教学质量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岗位聘用等的必要条件,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2023年底前完成。)

  (二)教师编制和人员队伍管理改革。破解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管理效能偏低问题,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优化教师结构,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探索事业编制资源统筹使用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探索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优先支持保障基础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2025年底前完成。)

  4.完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周转使用制度,围绕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要。按标准动态核定基础教育教职工编制,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学校调整力度,实行动态调配。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底前完成。)

  5.建立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管理机制。对未能竞聘上岗、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长期病休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探索通过待岗培训、转岗和解聘的方式退出教学岗位,腾出来的编制用于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底前完成。)

  6.探索教师招聘前置办法。鉴于当前教师招聘周期较长的实际,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对下一年的各学校招生数预先核定教师编制,并根据实际教师需求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一年启动教师招聘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底前完成。)

  (三)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不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2023年底前完成。)

  7.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规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体现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底前完成。)

  (四)职称评审及后续管理改革。破解职称评审办法不够科学、个别教师“职称见顶”后以各种理由减少工作量等问题,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育人水平的重要作用。

  8.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改变职称审核要求主要集中在“是否发表论文、是否获奖、获奖比赛证书的含金量”等弊端,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不得将论文、人才工程、人才项目、表彰奖励、资质评定、教科研项目作为职称评审的唯一限制性条件。探索采取教学述评、试讲说课、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元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能力、教育教学实绩进行有效评价。(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底前完成。)

  9.探索职称评后试用期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有关规定,探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上副高级职称后,实行聘用试用期制度(时间一年),试用期间履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2024年底前完成。)

  (五)集团化办学机制改革。破解我县集团化办学机制不完善、集团内人财物流通不畅等问题,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整体提升教育质量,逐步推动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0.畅通办学集团人、财、物流动。盘活用好办学集团内各类教育资源,联合开展各类教学教研活动和各类交叉检查工作。建立集团内子学校优秀教师走教制度,以办学集团为单位统一使用、管理、考核教师,让优秀或紧缺学科教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走教,解决当前学科结构不均衡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2024年底前完成。)

  (六)教研员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破解县、校两级教研联动机制、县教研员责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教研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提升县教研员教科研能力,切实发挥教研应有效能。

  11.完善教研员准入机制。严把教研员“入口关”,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县级教研机构人员要确保80%以上的比例来自一线优秀教师。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及时调离教研队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底前完成。)

  12.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统筹县、校教研队伍管理,推动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按国家课程方案配齐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底前完成。)

  13.强化教研员管理。建立教研机构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探索建立选聘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任职或挂职制度。建立教研员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教研员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化指标,及时兑现待遇,激励教研员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底前完成。)

  (七)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破解督政督学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评估监测机制还不够科学等问题,切实让教育督导真正“长牙齿”。

  14.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细化我县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制度,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定期研究讨论教育督导工作重大事项和决定。(牵头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底前完成。)

  15.建强教育督导队伍。配优配强县级教育督导队伍,探索县、镇、村三级教育督导联动机制,制定督学日常工作规定,推动督政督学工作常态有力有效,真正发挥教育督导队伍的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底前完成。)

  16.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评估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县教育发展状况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加强结果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为督政、督学提供决策参考。(牵头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底前完成。)

  (八)教育工作领导机制改革。破解抓教育工作合力不强,履行教育责任不到位,教育督导、奖惩机制建设不完善,教育重点工作推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

  17.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挂驻联系学校制度。落实每名县委县政府领导挂驻联系一所学校,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开展教育教学督查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困扰学校发展和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切实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底前完成。)

  18.建立全县教育工作闭环机制。“亮任务”,聚焦教育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县政府每年初分别与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作为县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依据。“听汇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中、年末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教育重点工作,听取各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抓督查”,充实县政府教育督导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功能,以真督实查推动教育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重考评”,参照县重点工作亮牌考核机制,把省、市每年对县政府履职评价考核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实行每季度亮牌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对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评机制,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履行职责,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严问责”,建立教育发展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履责的党政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的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或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扣重点改革事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有关单位在推动改革事项中,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稳字当头,对一些重大的改革举措,通过试点先行先试,在一些学校创新一些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再逐步推进。同时,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广泛宣传推广,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良好效应。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将改革事项列入督查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格开展督查督导,并将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依据,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2-1.陆河县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2.陆河县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3.陆河县推进教研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附件2-1

  陆河县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小学校长(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下同)队伍,完善校长管理机制,提高校长专业化水平,激发校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推动陆河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校长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厚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校长持证上岗覆盖率100%;建立形成校长队伍后备干部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和集中培养,促进校长人才队伍梯队循环,培养校长后备人才50名;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书记、校长选拔任用机制

  1.严格书记、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校长专业标准,建立健全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高尚、素养过硬、爱岗敬业、群众公认的教育人才选拔到中小学校长岗位。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应有两年以上学校班子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应具备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副职校长应当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鼓励从优秀的学校中层干部、年级长、科组长、班主任及骨干教师中选拔任用校领导。(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改进和完善书记、校长选聘办法。采用多种方式选拔书记、校长,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公开选聘。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探索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构建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形成体现校长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严格书记、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书记、校长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内一般不调离、不交流;任期届满,重新选聘,可以连任,书记、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校长上任后,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提出任期发展目标,经学校教师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作为校长任期责任目标,由校长负责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完善校长后备干部管理机制

  4.建立完善校长后备干部遴选机制。建立校长后备干部遴选机制,明确遴选范围、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确保将优秀干部推选到校长后备队伍人才库。(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加强校长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对后备干部在政治上爱护、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全面助力后备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注重加强后备干部培训学习,通过系统培训和短期轮训等方式,提升校长队伍后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加强培养锻炼,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后备干部进行交流、挂职锻炼和跟岗培训,提高校长队伍后备干部专业素养。加强考核管理,定期对进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的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对校长后备人才库进行优进劣出、动态更新。注重从校长后备队伍人才库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学校校长。(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校长培训机制

  6.健全校长培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新任校长须在一年内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在职校长任期内必须参加一次提高培训,每5年必须接受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能力提升培训,作为继续聘任的必备条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实施名校长培育工程。深化实施名校长工作室等示范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在全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型校长”,形成中小学名校长团队。借助深汕帮扶、华师帮扶,加强与全国、全省、市内知名学校的结对共建,加强走访互动交流,共同打造一批名校长工作室,提升我县校长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校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8.促进校长专业成长。通过组织开展校长综合素质比武、举办校长论坛、校长读书班等活动,搭建校长展示交流、共同发展的平台。有计划地遴选校长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分批选派校长到名校挂职或跟岗锻炼,学习借鉴名校先进的办学理念、模式和管理经验。(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深化校长履职考评机制改革

  9.实行校长述职述廉制度。校长每年须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任免机关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对校长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检视,促进校长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治校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健全校长绩效考核制度。校长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按照“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主要对校长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学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学年度考核在每年暑假前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时进行。校长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0%(中学与小学、幼儿园分别计算)。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五)健全书记、校长奖惩机制

  11.奖励机制强化书记、校长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适当奖励。县教育局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公办高中(含完中、职中)、初中、中心小学、面上小学(不含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书记、校长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符合规定的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12.问责机制。对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书记、校长,由县教育局进行诫勉谈话;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书记、校长予以免职或解聘。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决策不当、管理不善,致使学校发生重大事故,或给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予以解聘、免职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畅通书记、校长晋升渠道

  13.择优调任严格按照干部调任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书记、校长调任到同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领导职务,打通校长晋升渠道,激励广大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校长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校长队伍建设优质高效。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长队伍的全面领导和统一管理,做好校长队伍的提名推荐、培养培训、考评激励和科学管理;组织、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校长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校长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校长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评议人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记入校长个人档案。完善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校长离任,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审计或教育行政等部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适时对区域内中小学校长进行任中审计。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三)营造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宣传,科学制定符合教育实际、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相配套的名校长标准,发动师生、家长、社会参与到优秀校长的培养评选中来;积极挖掘校长成长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优秀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育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附件2-2

  陆河县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师资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至2025年,全县师资配备、学科结构基本适应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和业务技能明显提升,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83%以上,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5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2%以上,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14%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达到70%;申报创建市级名师工作室共20个,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并充分发挥作用;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建立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和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

  1.完善招聘办法。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新时期教师招聘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创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探索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聘专业教师。建立引进高端教育人才“绿色通道”,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县域内中小学校教职员编制总量,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3.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教师招聘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严格学历要求。落实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招聘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提升高中阶段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

  5.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统筹配置、合理布局各类教师资源,编制教师交流轮岗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到学校,指导学校科学设置教师岗位、引导优秀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中小学校)

  6.有序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本人同意,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已在教育行政部门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将“县管校聘”管理和教师交流轮岗协同配套、联动实施,通过集团化办学、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等方式,采取上调下挂、帮扶结对、转岗等形式,积极推进教师交流常态化。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临聘教师数量“只减不增”。(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7.推行集团内教师走教制度。实行集团内教师跨校任教、兼职走教制度,县财政结合实际给予相应补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区域内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8.完善“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全县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使用编制和岗位、人员调配,学校负责具体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的工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9.完善职称评聘机制。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健全以师德表现、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为导向的职称评聘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参照市教育局教师职称评审的经验做法,探索聘用异地专家、异地评审办法,使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更加公正、科学、高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加强聘期管理。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层逐级竞聘,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以师德、业绩、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和调整、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表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体现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加快推进工作岗位与职称岗位相统一,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五)深化教师培训机制改革

  11.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县教师发展中心功能作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举办跟岗式、体验式等方式的培训,优化培训队伍,推进教师培训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培训体系。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坚持全员与骨干并举,城镇与农村统筹,通识与专题兼顾,构建名优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农村教师培训体系和全员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2.借脑借力提升教师素质。抓住省推进实施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借助深圳、华师帮扶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人才、资源、技术方面的优势,健全帮扶机制、细化帮扶措施、强化帮扶效果,借用借力推动我县在学校管理、师资素质等方面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六)探索“以赛促学”创新举措

  13.实施教师“打擂台”创新措施。聚焦“强师工程”建设成效,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教师公开“打擂台”活动,比拼各学科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切实增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

  (七)深化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14.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关心关爱教师队伍,千方百计、设身处地为教师排忧解难,使广大教师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尊严、经济上有保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作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拿出务实举措,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落实奖教奖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予以奖励,激发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积极推动落实教师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一次有质量的免费体检。建立健全教师医疗保障制度,消除教师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最美教师”。开展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八)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16.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发挥绩效激励导向作用,建立以“注重实绩,劳酬匹配”为原则的教师绩效奖励制度。依托教育教学质量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一生一档”“一师一档”数据管理库,通过数据分析评价教师实绩,评价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教学质量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的必要条件,当年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绩效考核为最低等次,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创先争优,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九)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17.建立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管理机制。对未能竞聘上岗、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教育教学质量大数据监测连续两年不合格、长期病休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教学工作岗位。教师退出渠道包括待岗培训、转岗、解聘和提前退休等,结合实际制定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结果公正。(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工作措施,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保障机制

  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各学校要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每年至少一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师德建设、师资配置、教师待遇、教师培训等实际情况,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学校的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3

  陆河县推进教研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粤教教研〔2020〕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有情怀、有活力、业务精湛的教研员队伍,助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县、校两级教研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兼职教研队伍进一步壮大,县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各学段各学科(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门教育)43名专职教研员,教研队伍总体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教研效能得到充分彰显,形成区域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教研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富有特色的教研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教研机构职责

  1.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完善县、校两级教研工作体系,成立县、校两级学科教研团队,由县学科教研员负责各级学科教研工作。制定县、校两级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2.主动承办教育任务。县教育局机关内设机构与教师发展中心职能交叉的培训、教育信息化等业务性工作,教师发展中心按国家、省、市规定的职能认真办理。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要参加局党组会议,每月一次向局党组汇报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3.提升教研工作实效。与时俱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紧扣国家教育评价改革、义务教育“双减”等新政策新常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地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和课堂教学方式,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确保教研工作的有效性。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和任务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与学习模式;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规划与开发,丰富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推动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4.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师培训。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阵地作用,紧密结合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通过专家引领、典型带动、案例分析、项目学习、教学反思等方式,深入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师培训活动。各级教研团队要组织区域内教师开展基于教学实践的培训工作,落实教研训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构建分级分类的培训体系,指导教师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5.加强教学指导与服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学校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完善教师听课、备课等校本教研制度,服务学校教育教学;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与教学方法,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加大力度推动优质课的推广应用;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指导学校科学设置实验课时,指导教师上好实验课;加强人文学科阅读教学研究,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研员、教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能力,发挥作业与试题的知识巩固、学情诊断、教学反馈等功能。县级学科教研团队每学期每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学校学科教研组每学期每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15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6.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分析。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优化教育评价方式,定期开展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分析工作。发挥教学质量监测在诊断学情教情、改进教法学法、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完善对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结果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结果的质量分析和应用,剖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7.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教研部门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教研体系。指导学校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组织全县教研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教研部门要下沉学校加强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8.开展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开展课题和项目研究,建立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组织指导课程、教材和教法实验,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增强教学的实践性与综合性。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总结教育教学典型经验,培育、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特别是要针对学生学业水平监测、中考和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9.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着重在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与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定期开展教学专题调研,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建议,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10.建设高素质教研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充分发挥教研机构专业指引作用。调整优化教研机构岗位结构,引进培养优秀教研员,树立教研员的专业性、学术性、权威性。县级教研机构按国家课程方案配强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探索建立兼职教研员激励机制,鼓励市、县级教研机构实行教研员聘任制或特约教研员,从中小学优秀教师中聘任兼职教研员,吸纳优秀教师和研究能力强的人才进入教研队伍。从省、市、县“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中遴选部分教师作为县级学科教研团队兼职教研员。(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师发展中心)

  11.健全教研员培训制度。加强教研员培训,建立多种形式的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将教研员列入“强师工程”和国培计划,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能力锤炼,以教研员专项研修和课标、教材培训为抓手,扩展研修平台,丰富研修资源,确保每位教研员每年度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支持教研员参加国内外教研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师发展中心)

  12.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明确学科教研员岗位职责,规范教研员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实行学科教研责任制和项目负责制;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聚焦教育教学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县教研机构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教学指导不少于80天,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80节,开设镇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5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3.健全教研员考核机制。加强对教研员职业道德、学术诚信、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的综合考核,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学管理和教育服务等维度设置工作量标准,并将一线教师和学校的评价纳入教研员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先评优以及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违背师德、违规违纪或连续2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限期转岗或辞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师发展中心)

  (三)创新教研工作机制

  14.建立二级教研联动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项目驱动,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合作的县、校二级教研联动机制。县级教研机构统筹指导区域教研工作,加强对校级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县级教研机构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研究解决学校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鼓励开展跨区域、跨学校和跨学科的教研活动。拓宽教研联动方式,建立教研机构与高等院校、社会专业机构等协同创新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5.改进常规教研活动机制。密切关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动态及最新研究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区域特点,发挥本地优势,确定教研主题,活化教研活动形式,采取主题教研、问题教研、“订单”教研、联片教研、联盟教研、现场观摩、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确保区域内学科教师广泛参与,实现教研活动机制灵活效果明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6.健全教学视导制度。县教研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科联合教学视导活动,结合“决胜课堂”行动方案,深入学校和课堂,了解教学动态,诊断教学问题,反馈教学信息,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学方式。通过集体备课、上示范课、听课议课、研讨交流等方式加强专业引领,深化对教育教学改革规律的认识,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书育人方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7.建立教学调研制度。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教学新动态,定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动向和发展趋势,形成教研员年度调研报告和学科研究成果年度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发展提供建议,为教学改革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8.建立问题导向教研制度。基于真实问题,做到精准教研。通过调研收集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真实问题、确定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进而提炼教研主题、明确教研目标和内容、设计活动方案,同时完善教研工具的设计、教研素材的准备,从而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19.建立教学示范与帮扶制度。通过专题报告、教学观摩研讨、跟进指导等方式,建立教学示范校,发挥教学研究与引领作用。通过城乡学校联动、校际联合、送课助教、挂职锻炼、跟岗学习等教研帮扶方式,提高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20.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制度。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通过省、市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课堂”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教学能力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通过逐级推选方式,组织教学能手、优质课等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效应和对教研工作的助推作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21.建立教研机构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建立县级教研机构联系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工作机制,每位教研员每学年至少定点联系指导一所学校,深入学校和课堂,开展教学指导,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引领,提升学校课程实施能力与教师教学水平,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区域教学改革。(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22.建立教研员任教制度。教研员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五年,原则上要到学校执教至少1学年,或定期执教公开课、研究课等,保证理论研究与实践不脱节,业务技能不落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教师发展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研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教研工作正确方向;要将教研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整体部署和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教研制度建设,构建教研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教研工作创新,促进教研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教研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加大教研经费投入,专项用于课题研究、项目研究、资源开发、教研员培训、成果总结推广等支出。学校应从生均公用经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本校教研工作。

  (三)强化督导评估。注重检查督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教研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教研工作列入教育职责评价督导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督导评估体系以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重点督导评估教研工作方向、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工作实效等。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履职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水平和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陆各单位。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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