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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陆河县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业务预受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2022-08-15 16:07
  • 来源: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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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陆河县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陆河县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业务预受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开展产业项目审批业务预受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预受理业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推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动常态化,全力推进项目进程,确保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兴熬、连燕峰

  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陆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陆河分局、县城乡水务公司、县供电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    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职    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设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报送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相关文件材料,并跟踪督促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实行动态调整,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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