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陆河县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省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15号),结合我县实际,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拟定了《陆河县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现通过“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日期
2022年2月14日至3月25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信函: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通信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人民中路67号403室,邮编:516700
(二)邮箱:lhxfgj002@126.com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我们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建议,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信函封面等注明“《陆河县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附件1:陆河县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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