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录
陆河县“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
前言
为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时期全县消防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汕尾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
“十三五”时期,我县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陆河县围绕“生态发展保障区、特色产业集聚地、绿色崛起新山城”的定位要求,按照“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美丽城乡、活力陆河”的发展战略,发展要求,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时期,全县持续开展了“清剿灾患”战役、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电气火灾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检查5242次,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家,共检查社会单位7621次,整改火灾隐患14235次,责令“三停”32家,临时查封60家,全县消防救援机构共接警出动633次,营救被困人员167人,疏散被困人员1392人,抢救财产价值820万余元。成功处置了陆河“8.30”特大洪涝灾害,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305宗,受伤0人,死亡0人,直接财产损失540.89万元。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县积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常态落实议事协调、会商联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程,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与方法,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和疏散逃生能力,鼓励和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工作,主动参与消防管理,在全县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社会消防治理机制优化创新。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消防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截止2020年末,全县共设立镇级消防所8家,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健全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各镇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三张网”,形成覆盖全域的消防监管网络。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找准城市和行业消防高风险点,在火灾高危单位等对象推广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动态管控网络,社会消防治理机制日臻成熟。
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递进发展。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县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三五”时期,共投入消防经费1719.11万元,完成了新河工业园区消防站前期规划、征地、筹建等工作,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辆3台、灭火应急救援器材装备2065件(套),稳步推进了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新建市政消火栓198个,有效改善了消防用水条件;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8支、新增各类车辆17部,新建企业专职队1支。截止2020年末,全县共有村(社区)微型消防站73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33个,壮大发展多元消防力量,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五、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消防救援部门立足陆河灾害事故特点,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工作,编制细化了火灾和抢险救援出动响应等级,制定了灭火作战、抢险救援、跨区域增援、重大活动消防勤务预案,常态化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定期组织实兵、实装、实地拉动演练;强化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探索组建水域、山地救援攻坚专业化队伍;完善城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遂行作战能力。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县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一面仍然凸显,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一、陆河县的战略定位给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陆河县围绕“生态发展保障区、特色产业集聚地、绿色崛起新山城”的定位要求,按照“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美丽城乡、活力陆河”的发展战略,实施县域“一轴三圈”发展规划,实现绿色新崛起的关键时期。随着以新河工业园区为中心的南部产业聚合圈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大量新能源汽车产业、建筑装饰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我县。陆河被誉为“客俗桃源”和红色旅游胜地,旅游业发展强劲,人流、物流、交通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和非传统的致灾因素会形成叠加放大效应,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建立与陆河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是“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全县安全运行风险给社会消防治理提出新问题。目前,我县已建成高层建筑50余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18家,登记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6000余家,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大量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火灾负荷成倍增加,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高风险期,火灾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三、城乡一体化进程给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出新任务。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目前面临着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历史欠债和参差不齐的现状,农村火灾事故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但作为保护乡镇级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力量的乡镇专职消防队,虽已建成8支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但是战斗力较差,且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率不足60%,明显滞后于农村地区消防安全保卫需求。“十四五”时期,亟需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一体化建设。
四、地理位置及灾害特点给灭火应急救援提出新挑战。陆河县位于莲花山脉,森林覆盖率达到70.7%,森林资源丰富,森林火灾防控压力巨大,县域内河流众多,季节性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故频发,地理特征导致灾害事故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灭火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等任务异常繁重,但消防救援部门作为我县灭火应急救援主体力量,人员实力明显不足,仅占城市人口的万分之1.33,目前,除人员实力短缺外,消防救援队站布点不足,消防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不高,一些消防救援“高精尖”装备配备欠缺,打赢制胜能力亟待提升。
五、公众安全需求给创新消防工作机制提出新课题。“十四五”期间,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防安全感、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消防工作能充分反映民意,进一步透明和公开,并畅通诉求渠道;期待政府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改善居住及工作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实施消防车道整治、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民生实事工程;期待传统和新兴媒体能突出公益消防宣传,获取更多消防常识,进一步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期待信息时代能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方便快捷地获取消防服务信息,实时反映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建议,参与社会消防管理。目前,消防行政许可公开的透明度、民生实事工程的覆盖面、消防宣传的公众普及率、消防信息服务的大众化等工作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亟需“十四五”时期健全和完善。
第三节 典型灾害事故的教训警示
一、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火灾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据近十年全国火灾统计分析,61.2%的火灾发生在社会单位,76.3%的火灾成因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及时、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
二、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薄弱是影响初期火灾扑救的关键因素。分析“十三五”时期国内几起典型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队站布点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严重影响初期火灾扑救。
三、社会应急响应体系不完善是制约灭火救援绩效的重要方面。分析“十三五”时期国内几起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过程,应急救援响应联动不及时、指挥权责不明确、动态信息不共享等问题是值得汲取的深刻教训。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火灾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2014年全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报告》显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仅为64.27分,反映出公众整体自防自救能力较弱。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携手汕潮揭,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生融合”,着力构建“绿色产业、绿色城镇、绿色生态、绿色文化”为一体的绿色发展体系,打造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新崛起的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力破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为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大花园、宜居宜业宜游客家新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发展的原则。科学统筹城乡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构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原则。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前,匹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全县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形势趋稳向好,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县域消防安全发展不平衡现象得到显著改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能力显著提升。
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精神,坚决落实消防机构改革、执法改革、救援队伍改革等重大举措,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更加健全、更加高效地消防体制机制新格局。
二、基层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工作落实机制逐步理顺,消防执法权限逐级下放,基层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基层监督力量进一步扩充,基层消防人员力量和装备配备不断增强,村(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建成,打通消防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提高。持续深化消防监督改革,加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火灾风险系统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引导建立消防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四、综合救援能力再上新台阶。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核心骨干、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动队伍能力、装备全方位转型升级,大幅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五、科技支撑效能再获新发展。坚持科技强消,借助“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和科技优势,加强消防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健全“产学研用政”一体化机制,消防救援大数据库基本建成,消防科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消防文化氛围呈现新面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主动参与意识、消防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消防文化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人员广泛交流,各类培训有序推进,逐步构建成消防本质安全型社会。
第一节 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责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依法查办追究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案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法规层面解决影响全县消防安全的基础性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统筹部署、目标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节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法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严格审批。健全完善针对新型化工、新型建筑、新能源等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严格审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机构服务行业部门监管工作机制,实时提供技术支持,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制定实施针对性工作措施。联合住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重点针对工程建设、火灾调查、危化品、工矿商贸、消防产品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切实强化“消地协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采取分析研判、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措施,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第三节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确定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名单,深化推进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利用“粤商通”平台,开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备案功能,每年度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大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出台高层建筑、“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履职监管。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全面运用“粤系列”APP开展大承诺及自查备案,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运用消防安全管理平台管理,推行有条件的单位逐步接入物联网,实现“互联网+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便利性、实效性。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建设,推行重点单位、大型企业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推进高危单位消防职业经理人聘用制度。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开展年度培训及履职考评。将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确保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单位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定期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100%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第四节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工作部署,按照《汕尾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治理工程、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工程、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化“降低火灾风险 消除火灾隐患”试点建设,全面推动落实“10个100%措施”,(10个100%措施:多产权分户式住宅100%落实楼长制,村居小区100%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居民楼100%清理楼梯楼道可燃物、电插座,各场所各住户楼层100%开设逃生窗,“三小”场所100%无违规住人,独居老人、精神病患者和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100%落实看护巡查、居住场所100%安装智能烟感报警器,流浪乞讨人员100%进驻救助站、窝棚100%清理,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与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100%从严处罚,发生火灾100%召开现场会、100%进行责任倒查和曝光警示,居民住宅100%敲门入户发送消防安全告知书、中小学生100%完成消防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整治目标。
第五节 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现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依法逐步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当场制发许可证。推动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全面规范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实地检查和在线监测等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消防内部与地方政府的信息交互、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优化规范施行跨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全面研判分析实施重点监管,根据典型灭火事故暴露出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以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适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团队开展火灾风险辨识,参与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整治技术支持和整治验收服务。加强信用监管,全面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实施“互联网+监管”,全面运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实现精准监管。严格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对亡人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组织火灾延伸调查,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节 扩大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提升消防政务服务效能,依托“粤系列”打造消防微社区,开发程序集业务办理、举报投诉、消防咨询、培训预约等功能于一体,打造 “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整合完善“粤系列”、96119电话、12345电话、微信小程序、互联网等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功能于一体,实现统一及时的核查、处理、反馈和回访。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或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推行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消防窗口现场申报并行,许可证窗口领取、邮寄并行,实现消防行政许可“零跑动”。靠前指导重大项目。主动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和消防宣传培训,指导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时发现整改隐患、理顺管理机制、提升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暖企暖心工程。畅通网上预约渠道,推行暖企暖心工程,通过开展特色消防课程、购买评估服务和聘请专家“体检”等对部分行业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帮扶企业解决消防困难。广泛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到办事窗口、消防救援队站现场和通过“12345”热线、粤省事等线上平台提出的消防诉求,一律实行首接必应,让群众咨询消防安全问题“只进一扇门”“件件有回音”。发挥消防救援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就近为群众提供消防咨询、消防宣传等服务。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消防体验馆(点)、消防队史馆线上预约,方便群众参观。优化消防救援站开放内容,更多提供消防技能展示、灭火逃生体验等实用性服务。将“助民于危难”落到实处。当辖区启动抗旱IV级以上应急响应后,成立抗旱保供分队,保障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群众民生用水。对关系民生重点企业及辖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建立对口服务机制,必要时实行24小时免费送水和应急救助服务。开发APP平台程序,实现消防救援站开放参观线上预约、消防安全知识在线培训。优化火灾调查程序,提高火灾调查效率,开通火灾损失线上申报,合理确定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减少火灾现场封闭对单位场所生产经营的影响。拓展消防站便民服务职能,提供消防技能展示体验、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服务。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省级科普基地。
第七节 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建设
健全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完善集中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消防执法与法制审核相对分离。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健全消防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惩防机制,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消防执法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消防执法队伍管理,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第八节 全面夯实消防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一、编制完善消防规划。以规划引领消防工作的发展,2021年县城、南部新城、全国重点镇、中心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率达 100%,其余建制镇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当中,科学规划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实现“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工作目标。强化规划的落实,按年度梳理出“十四五”规划与专项规划的任务清单与责任单位,量化考评通报制度,促使真正落实见效。
二、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推动出台消防水源的建设、管理、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市政消火栓的布局,补齐基础欠账,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建设市政消火栓。逐步织密补齐县城、工业园区的市政消火栓,要将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确保不欠新账、快补旧账。2021-2025年,每年新增市政消火栓30个,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5%以上,原有道路的消火栓弥补率达到100%。加强消防取水点及消防水池建设,要在重点保护单位、重点地区附近的河道、湖泊选择合适地点设置消防车天然水源取水点。充分利用资源,建设消防取水口。在市政消火栓管网未覆盖重要工业及居民集中区域利用山塘等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水池,满足灭火救援需求。
三、强化消防队站建设力度。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21年完成陆河河田消防救援站改造,2022年投入使用。2021年在新河工业园区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6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734平方米,集执勤用房、室内训练馆、公寓用房、综合训练楼、消防车库以及附属相关配套设施为一体的新河工业园区消防救援站,2022年投入使用。2022年建设大队指挥中心,把大队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为陆河县应急救援指挥中枢。进一步完善消防指战员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备勤公寓房建设的投入,解决消防指战员住房问题,提升消防职业荣誉感。充分用好中央关于苏区、革命老区的政策红利,积极向省市、总队争取老区苏区消防站装备扶持建设工程和老区苏区消防队站营房改造升级工程指标,不断拓宽陆河消防救援队站、装备建设的渠道。
四、提升消防装备现代化。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广东消防救援总队建筑火灾、高层救援、水域救援、森林救援、山岳救援等5类模块化装备建设。分5年购置、更新各种消防车辆10辆,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5100余件。新增后勤、训练、作战等设施5套,装备器材200余件,森林灭火救援设施和装备器材200余件。针对陆河洪涝灾害易发频发的特点,2022年重点采购装备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推行消防车辆、水泵及工程设备、仿真操作装置,真火、烟热训练装置等模拟训练装备。利用计算机、VR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装备、交互式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虚拟仿真训练。配备化学防护服、侦检器材、无人机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系统。
一、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按照建强城市国家队要求,2022年,配齐普通站36人,建设高层、化工、地下、水域、地震、高速、森林、绳索等灭火救援专业队,按照粤东领先、全省一流的标准重点建设水域救援专业队。分类制定地震、台风、水灾、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事故救援预案,编制各类灾害处置规程,每年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工作方针,十四五期间,实施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工程,新增专职消防队员50人,新增消防车辆10辆。2022年,8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达标建设,实现专职队基础设施及人员素质提升。2022年,以县级为单位对乡镇专职队实行统训,加强专职消防员全员考核鉴定,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整体谋战打赢能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车辆、装备质量,充分利用乡镇七站八所及学校校舍等闲置地块房舍采取建、买、租、借等方式方法建设乡镇专职队独立营区,装备更新消防车辆器材,将专职消防队装备纳入县财政范围进行保障。强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战时将企业专职消防队纳入全县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协调并指导辖区大型企业、重点单位组建或完善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发展志愿者消防队伍。社区、农村要因地制宜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承担起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的职能。鼓励私营企业建立民间志愿应急救援队,倡导社会单位和个人自愿资助支持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对公益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为公益救援队伍的训练提供技术、场地、装备支持,探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公益救援队伍联演联训。深化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县城人口稠密区、商业工业集中区、重点单位、街道、村居大力发展微型消防站,将其打造为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把微型消防站纳入119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提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到规划期末,全县所有重点单位、街道、村居实现微型消防站应建尽建。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联动体系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落实陆河县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部门分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建设和考核办法。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决策指挥、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实现应急救援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型。
第十节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加强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建设城市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通信系统,同步建设基于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新一代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借力“智慧陆河”“数字政府”建设,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五大要素”,依托消防内网、互联网、视频网和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政府机构、社会单位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主动融入数字“民情地图”建设,完善灭火救援指挥调度、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等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实现消防“一张网”覆盖。推动建设新一代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时智能监管社会单位;建成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智能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后台监控平台,提升火灾预警监测能力,增强火灾防控质效。加强数字化作战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战术互联网、物联感知、边缘计算、融合通信、智能指挥等新技术,建设以应急战术互联网为骨干,以智能化指挥实时平台为核心,以装备物联网为神经的重特大灾害救援作战体系。建设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及各类传感器技术,采集作战对象的基础数据和消防救援机构基础信息,根据预案等级和作战指挥需求,采取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二维图片、全景照片、三维立体建模、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技术编制数字化预案。大力提升社会动员能力,推动信息报送系统逐步覆盖基层网格员、消防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畅通社会公众情报报送渠道,实现各类灾害事故情报快速实时获取。
第十一节 完善基层消防综合治理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化平台或全科网格架构,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工作机制,以乡镇农村社区消防管理为目标,全面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分类分级管理出租屋、三小场所、一般单位、重点单位,形成社区消防隐患排查处理闭环。全面推广镇级消防所、村(社区)群防群治等试点经验,实现消防所全覆盖,打造集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于一体的“一所三队”。将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纳入基层网格化力量,与派出所、乡镇社区干部一起开展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大力整合各场所微型消防站、消防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消防队等社会消防力量,大力加强培训与调度响应,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培训、协助灭火,实现联防联动联宣模式。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建立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台账,建立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将专项经费与网格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质态相挂钩,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节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推行农村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化建设(即一间消防工作室、一支志愿消防队伍、一名消防网格员、一套消防档案、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一条消防通道、一份灭火应急预案、一份《村民防火公约》)。实施集中供水的镇区主干道、村(社区)居民集中区域主要路口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在河流、水库、塘坝等地建设消防车取水设施,配备机动水泵,农村地区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装备,鼓励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农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农村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实现“双达标”,健全乡村消防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并将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纳入民生综合保险,避免因灾至贫、因灾返贫,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财政负担。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或安全生产网格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等制度,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春节、元宵、寒食、清明、中元、农忙等特殊时间节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举措,发动乡镇街道(社区)、消防所、公安派出所、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自媒体等多种媒介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警示,提高乡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农村火灾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完成进度,达标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三节 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消防救援队伍转制以后,承担“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大规模调度、远距离投送、高强度作战已成常态,对战勤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战勤保障工作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力量编成、联动机制、保障方式等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战勤保障装备、物资、设施、生活用品、运输等管理制度和备勤、出动、训练、遂行保障等规章制度。坚持“战场需要什么,就储备什么”的工作导向,按照模块化储备标准,重点设置灭火、洗消、水域救援、地震救援、抢险救援等6大类的模块储备,固定存放,定时检查维修,确保灾害发生时,战勤保障能够迅速出动。坚持平时与战时、自我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建设原则,以内部资源为主,社会资源为辅的模式,探索社会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在消防装备、消防器材、消防药剂、饮食物资保障、公路运输、车辆配件及维修、工程机械设备以及网络通讯等多方面推行社会化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资源信息库,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应急联动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了社会联勤保障水平,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提供全方位保障。
第十四节 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三年计划将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每年相关班次培训及行业部门组织承办的各类培训教育内容。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实施消防从业安全技能培训、技能水平评价,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化宣传和培训。开展普惠性消防培训。各级监督员结合“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辖区火灾多发、易发地“三小”场所、居住类场所,易发生有影响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市综合体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对被检查场所开展“十分钟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万家”活动。在陆河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万家”活动。年内,在陆河县城及各镇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宣传嘉年华活动,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灭火演示、有奖问答、逃生体验等让群众牢固掌握安全自救意识,并到有需要的家庭帮助查改居家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送学校”。选派消防指战员、消防文员受聘中小学校“消防辅导老师”,指导开展校园防火检查,协助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教学活动,协助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指挥调动效能。提升“119”接警效能,全面加强接警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对发生警情的报警群众进行自救、逃生指导。全县中小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与寒暑假作业,丰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打造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安全微体验点建设,2021年建成消防主题公园,2022年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购买消防科普宣传车一辆,依托场馆打造消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基地。加强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先从退伍军人、医生、教师、公务员、大学生等群体中招募消防志愿者。建立并规范消防志愿服务发展体系、工作体系、荣誉保障体系,2022年内,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突破500人。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线上学习活动,全面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知晓率。加强陆河消防宣传工作,健全大队全媒体办公室,以适应新形势下应急消防宣传工作的新需求。到规划期末,群众的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
第四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强化用地落实。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消防站重要消防设施用地。规划消防设施预留建设用地空间,消防站的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交通条件、用地条件与用地面积等应满足现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征求当地消防救援部门的意见,由市、县区规划部门审查通过。
三、强化建设措施。规划审查批准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别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由消防救援部门监督、验收和使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保证规划全面实施。住建、国土等部门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时,应优先预留消防设施用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同步建设、改造公共消防设施,并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监督、验收和使用;财政等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将实施规划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强化人员落实。落实消防救援人员,确保建设的消防站顺利投入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和福利。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五、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落实本地区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和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分层级、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督办、约谈、通报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消防救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六、强化工作问责。严格消防行政问责,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陆河县“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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