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公告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公告
(2021年第1号)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和《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陆河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总体布点规划的批复》的要求。经审查,同意给陆河县南万镇锦生烟花爆竹门市等37家个体工商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
对未经许可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陆河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公告).xlsx
陆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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