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陆河县关于划定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限制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我局特制定《陆河县关于划定禁止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
受理单位:陆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陆河县河田镇人民南路197号
电 话:0660-5666632
邮 箱:lhxyjj@163.com
附件1.陆河县关于划定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区域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陆河县关于划定禁止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区域的通告》起草说明.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