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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2025-12-18 20:4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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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我县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585.22平方公里,在全县各镇均有分布,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三、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特此公告。

  附件:1.陆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陆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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