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效
1.我局已推行“税费同缴”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配合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并与代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协同税务、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测试,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费与税费同缴服务正式上线,实现线下与线上登记费与税费一次收缴、后台清分入账(库),我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均已上线“税费同缴”服务。
2.我局通过“总对总”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做到“资料一次收取、信息一次录入”,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业务“一窗办理”,进一步将不动产登记、缴税简化为1个环节。
3.严格落实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1天办结承诺制,确保在省自然资源厅月度通报中一般登记3天及抵押登记1天办结率达到全省第一梯队。
4.我县参照执行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汕自然资〔2024〕250号),并健全工作制度。以“部门联动”代替“企业跑动”,节省了群众、企业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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